基层有活力 发展添动力
——三组小镜头透视湖南强基层大成效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孙敏坚
去年7月,我省出台并实施全面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这一年多来,是湖南基层建设投入最多、力度最大、变化最快、成效最好的时期之一。
湖南强基层的生动实践和丰富成果证明,唯有畅通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才能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湖南日报记者从中攫取了三组镜头,从“小视角”透视湖南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大成效”。
1.理顺“千条线”,基层不再“小马拉大车”
【镜头】
“以前我们办老年证需要跑到城里,来回得花一天时间。现在只需走几步路,在村里不到半个小时就办好了,真是太方便了。”7月上旬,在永州市冷水滩区蔡市镇邓家铺村,村民邓汉周正在村里的综合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中心补办老年优待证。自该村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后,村民缴纳水电费、办理医疗保险等,都能在此“一窗式”办理,小事无需出村。
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伍金波告诉记者,目前,平台已接收了养老保险、提取粮食直补等41项便民政务服务,区里还统一制定村级服务事项清单、赋权清单、不应由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清单。
“村里能办啥事、不能办啥事一目了然,老百姓和村干部心里都有本账。”伍金波说,今年4月至今,村平台已累计办件160多个,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达300多人次。
【成效】
我省坚持赋权与减负相结合,进一步理顺乡镇(街道)职权事权,制定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赋权目录、基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乡镇权责事项116项,向乡镇赋权52项,逐步解决“小马拉大车”问题,基层更加有权办事、有钱办事、有力办事。
同时,全省各地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受理、“一站式”办理,老百姓办事难、办事烦的问题得到大幅改善,幸福感在家门口升级。目前,全省已建成村(社区)服务中心2.9万个,政务外网全部覆盖到村,老年证、生育证、残疾证等高频服务事项在多数市州实现“一网受理、一站办结”,挂牌督办的114个村(社区)服务中心正在抓紧施工,年内可建成使用。
上头理顺了“千条线”,下面不再是“一团麻”。基层干部们正轻装上阵,把“赋能减负”的获得感,转化到尽职尽责的务实行动上。
2.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人才到一线去大展身手
【镜头】
一所村小拿出一个空缺岗位,镇中心小学的10多名教师争相报名,这样让人颇感意外的故事发生在泸溪县。凭借过硬的教学质量,泸溪县浦市镇长坪中心完小教师周元英拔得头筹,成为该镇马王溪村小的一名班主任。
“如今在村里当老师,比城里的老师待遇还好。”周元英粗略算了一笔账,她每个月有1400元的津补贴,算上年底的年终绩效奖、综治奖等,一年到手能拿到7万元。村小还给老师们提供了公租房,两室一厅的房子一年只收几百元租金。
不仅如此,为了更好地鼓励优秀教师人才向基层流动,泸溪县将80%的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指标向农村一线教师倾斜,城镇学校教师晋升、评优必须有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有效破解了农村师资薄弱难题。
【成效】
近年来尤其是“1+5”文件实施一年来,湖南持续在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保障等机制改革上集中攻坚,推动人才政策、管理、服务、资金向基层倾斜,鼓励人才到发展最急需的地方去锤炼本领、助力民生改善。
今年7月底,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从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完善激励机制等六大方面制定18条意见,拓展基层事业单位人员职业空间,强化待遇保障。
省人社厅明确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在基层卫生、乡镇教育、农业林业等领域实行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以农业系列职称评审为例:2019年全省共评审通过高级职称249人,其中县(市、区)级115人、乡镇(街道)级83人,两者约占80%,充分体现了职称评审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的政策导向。
3.用心用情关爱,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动能
【镜头】
“感谢组织的关怀,现在离家近了,干工作也更有劲了。”近日,刚调到隆回县南岳庙镇政务服务中心的肖国清,在县委组织部的回访谈心中发自肺腑地表示。
年过五旬的肖国清在离县城70多公里的大水田乡工作了21年,属于典型的“老黄牛”式干部。2020年4月,隆回县开展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关爱交流,细处着手落实关爱关怀基层干部具体措施,让“吃苦的吃香”。
和肖国清一样,全县共有61名长期在偏远乡镇工作、表现优秀的乡镇事业站所干部,被调到县城周边或离居住地较近的乡镇工作。
【成效】
一年来,湖南先后出台关心关爱广大干部的“16条措施”、激励防控一线工作人员“9条措施”等文件,落实带薪休假、定期体检、谈心谈话、轮休补休、容错纠错等制度。
打通从基层干部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通道,建立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长效机制,规定一届内至少比选2次,2019年共比选产生乡镇(街道)领导干部1266人。
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政治关怀,建立常态谈心谈话制度,了解思想动态、解决实际问题;采取不占单位评先评优职数的方式,推动年度考核重点向驻村干部倾斜;从全省驻村干部中持续开展“三个一批”工作,推动2360名驻村干部得到提拔使用。
同时,加强驻村干部待遇保障,建立驻村干部伙食补助、通信补助和往返交通费报销制度,每年至少组织所有驻村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各级财政每年拿出专项经费为驻村干部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