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明确边缘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标准

2020-07-06 16:02:3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琪 黄浔 邓圣明 孟凡佳] [编辑: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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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7月6日讯(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李琪 通讯员 黄浔 邓圣明 实习生 孟凡佳)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收官之年。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湖南省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户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进行了全面摸底。

为确保边缘户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日前,省医保障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共同下发了《关于做好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全面核实边缘户参保状态、明确边缘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医疗保障、扶贫部门要建立边缘户信息定期比对机制。扶贫部门进行名单统计后反馈给同级医疗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要全面核实边缘户参保状态,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对边缘户进行身份标识。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边缘户,应逐一动员、引导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通知》明确,边缘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的50%执行。所需资金从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中列支。各地不得对边缘户个人缴费实行全额补助。

《通知》明确,要建立完善边缘户参保资助工作台账。对于在确定为边缘户身份之前已经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并足额缴费的,按当地参保补助标准及时将补助资金补发给边缘户。

此外,边缘户医疗保障待遇和医疗费用结算服务暂按现行医保政策执行,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各地要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建立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 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的通知》要求,加强对边缘户因病致贫风险监测预警。对通过预警确定的、因病致贫风险较高的边缘户,一旦出现致贫现象,要按照精准识别程序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予以重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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