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心理保护隐私 湖南去年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千多件

2020-05-29 16:16:0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鼎峰] [编辑:洪晓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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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5月29日讯(记者 张鼎峰)5月29日,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去年以来,湖南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5360件,案由多为婚姻家庭类纠纷;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91件,位居前五位的案件类型为盗窃、寻衅滋事、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

据介绍,湖南法院犯罪未成年人的身份特点是:犯罪年龄主要集中在16至18周岁,占比86.64%。文化层次低,无业人员多,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比86.4%,无业人员占比为47.3%。在校学生犯罪占一定比率,占比8.56%,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的犯罪未成年人占比达80%以上。

省法院审委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尹南飞介绍,针对这些特点,全省各级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努力为未成年被告人、留守儿童、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帮扶教育。如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孟繁英女士创建了“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家园”,吸收大批优秀义工、各行业的模范人物,参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教工作。

目前,长沙等4家中院、长沙市雨花区等63家基层法院设置了未成年人审判庭,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做到“三优三快”,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实现快收、快结、快执。为帮助失足少年去掉“犯罪标签”,全省法院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判和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对隐私信息进行严密保护,未成年当事人的信息除特殊情况坚决不向外界透露。在庭审中,如发现未成年人或其父母情绪异常、心理不健康的,及时引入心理干预机制,通过心理交流进行心理矫正和引导。

同时,湖南法院在诉讼费缴纳上加大救助力度,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诉讼费依法及时实行缓交、减交、免交,并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帮扶解困上设立司法救助基金。部分法院与民政局或学校达成共识,协助涉案未成年人申请慈善基金或者优先办理低保手续,对经济条件确实困难的在校生减免各类学杂费,为未成年人正常的生活、学习、医疗提供相应保障。

此外,全省各级法院抓住每年六一前、春秋季开学前等时间节点,统一进行普法工作,通过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女童权益宣讲、模拟法庭和法治讲座、赠送法律图书、“我要当小法官”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远离违法犯罪,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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