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机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2020-01-16 10:40:3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翔]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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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精神为湖南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湖南省检察机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法制周报·华声在线记者 李翔

时至深冬,位于沅江市的南洞庭湖下塞湖,水草肥美,候鸟翩飞,绘成了一幅别样的湿地生态画卷。

“自从夏顺安涉黑团伙被摧毁后,这里又恢复了往日的湖平水阔。”日前,湖南省人大代表、沅江市四季红镇四季红社区便民服务员曹艳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变得清澈的不仅有洞庭湖,湖湘大地的面貌都变得更加清朗。

1.公益诉讼守护好 “一湖四水”

“‘紧盯每一座山、每一条河、每一个湖泊’,运用‘环保+检察’模式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各级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形成依法共同解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问题的合力。”1月10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介绍道。

2019年,在最高检和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湖南省检察机关牢记公益保护崇高使命,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重点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督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及“等外”领域的专项行动,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06件,立案502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4040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9件、民事公益诉讼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2件,一审判决93件,诉讼请求均得到支持。先后有岳阳市岳阳楼区检察院诉吴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长江经济带指导性案例和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湖南省检察机关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重点、难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固体废物防治、江河湖泊非法矮围整治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推动“一湖四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084件,立案190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29件,提起公益诉讼109件。督促恢复、保护被毁坏基本农田、林地等23654.85亩,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土壤16129.85亩,清理河道39.92公里、水域41804亩、网箱3030平方米,拆除非法网围、矮围15900米,增殖放流鱼苗1237.3万尾,清理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物57741.44吨,关停整治违法排污企业45家,关闭拆除排污口12个。

2019年6月5日,湖南省检察院原民事行政检察处(现第八检察部)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唯一代表,获评“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2.源头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湖南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和湖南省委的决策部署,建立省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市级检察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依法批准逮捕4596人,起诉5383人,不批准逮捕256人,不起诉122人,纠正漏捕393人,纠正漏诉398人。与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重大案件7批56件。

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扫黑办统筹抓、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2019年12月17日,由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某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法院开庭审理,苏仙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永庆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审查报告有1500余页80余万字,移送法庭的案卷材料和证据达139册。通过3天的庭审,主犯谭某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等13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4年,其他被告人也均被判处刑罚。截至目前,湖南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共承办重大案件179件。

在办理新晃“操场埋尸案”时,湖南省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常驻怀化4个多月。1月1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杜少平等人故意杀人案及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杜少平、罗光忠等8名被告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核准对罗光忠的死缓判决,对杜少平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全力推动“打伞破网”,移送涉嫌“保护伞”问题线索636条,依法批准逮捕53人,起诉75人,直接立案侦查涉“保护伞”司法工作人员26人。新晃“操场埋尸案”案发后,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组建专案组,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深挖背后隐藏的“保护伞”和“关系网”,直接立案侦查5名司法工作人员,对10名公职人员提起公诉,他们均因渎职犯罪被判决。该案的彻底查清,昭示了真相不会被暴力掩埋!

3.为万千家庭的幸福撑起法治蓝天

孩子的伤是全社会的痛。省检察院在内设机构改革中设立第九检察部,专门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特殊的司法方式和检察情怀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祁东县“强奸幼女案”发生后,省市检察院迅速组织调卷复查,依法撤销原不批准逮捕的错误决定并启动问责程序。

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湖南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2990人,监督立案7人,提出抗诉14件。永州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依法从快批捕、起诉郑某某故意砍杀柏家坪完小学生案。唐某某强奸多名在校学生拒不认罪,在常德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跟踪抗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以宽容不纵容的理念挽救“问题少年”。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批准逮捕2066人,起诉2503人,充分发挥法律的惩戒和警示作用。误入歧途的“熊孩子”,推一把是少年犯,拉一把是大学生。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789人、不起诉561人,其中有8人考上大学。益阳高三学生何某某因一时冲动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考入湖南理工学院。

积极开展帮教、预防工作。依托社会力量建立28个观护基地。株洲市11个观护基地对92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省检察院“开学第一课”、长沙“长检馨声”、津市“玉芳姐姐”工作室等深受好评。

4.依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教育,我很后悔,我认罪认罚,以后一定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再也不以身试法了,请求法庭对我从轻处理!”日前,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采纳了芙蓉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文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原来,文某因驾车超速致使被害人王某当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移送至芙蓉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官当天就进行提审,发现文某并无其他犯罪记录,系初犯,并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施救,有自首情节。检察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双方最终在自愿合法、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协议,被害方对犯罪嫌疑人文某予以谅解。芙蓉区检察院依法对文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随后,案件继续移送至芙蓉区检察院驻区交警大队检察室审查起诉。检察官依法向芙蓉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对文某适用缓刑。该案从审查逮捕到判决仅用了16天时间。

湖南检察机关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28845人,提出量刑检察建议17284人,法院采纳12163人,采纳率为70.37%。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解难题、补短板,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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