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交警部门发布雾天行车安全提醒

2020-01-14 10:12:49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伍波峰] [编辑:周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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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行车,“雾”必安全出行

湖南高速交警部门发布雾天行车安全提醒

长沙晚报1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 通讯员 伍波峰)连日来,省气象部门接连发布大雾黄色预警,1月12日、1月13日早晨和上午时段,省内部分高速路段通行受到影响。今日,省高警局发布雾天行车安全提醒:大雾来袭时,驾驶人不妨推迟出行时间,雾天要做到谨慎驾驶,将安全放在首位。

记者从高速交警部门了解到,1月12日7时左右,湖南省内23条高速公路通行受到大雾天气影响,191个高速收费站实施了车辆只出不进的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1月13日,雾情则主要集中在湘潭、株洲、娄底、益阳、邵阳等地,较前一日影响范围有所减小。

据了解,雨后初晴的早晨容易有大雾天气,但往往“十雾九晴”,最迟到中午时段雾气会消散。高速交警部门提醒,大雾天气驾驶人要留意天气信息和交通路况信息,尽量避免高速行车,应推迟出行计划。

“雾天要正确使用灯光,此种天气环境下视线条件不佳,用灯光增加自己被其他人员和车辆看见的机会,将大大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于人于己都有好处。”高速交警提醒,对小汽车而言,要让自己更容易被看见,就要正确使用后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可使用危险报警灯(即双闪灯)。而对于大货车来说,还要在车后粘贴专门的反光标识,以便后车及时发现。无论是大车还是小车,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雾天一定不要使用远光灯。

除了正确使用灯光,雾天在高速上行车还要注意限速度和控距离,即能见度大于100米小于200米时,速度要控制在60千米/小时内;能见度大于50米小于100米时,速度要控制在40千米/小时内;能见度小于50米时,速度要控制在20千米/小时以下,此时最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就近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行车过程中,要始终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在能见度极低的浓雾中行车,不少驾驶人很容易对车辆所处的位置、速度的判断产生偏差,这时可以寻找一些重复出现的物品(中央护栏或边护栏)作为参照物来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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