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情 奋斗者】邓志红:不可替代的“眼睛”

2019-10-09 07:54:1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徐典波]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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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徐典波

若非亲眼所见,很难让人相信,眼前文静贤淑的邓志红,会是岳阳县公安局网技大队大队长。

更让人惊叹的是,邓志红带领团队先后主侦和参与办理大案16起,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5人,打掉团伙窝点16个,查获涉案资金10亿多元,她本人3次被省公安厅记三等功,获评“湘警之星”“湖南省优秀人民警察”,成了远近闻名的警界巾帼英雄。

10月8日,45岁的邓志红说起从警经历,感慨万千:“我在部队大院长大,从小就想当警察。那时想,女警大概只能做文职,没想到能去一线破案。”

巾帼不让须眉,英雄在平凡中练就。邓志红1993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岳阳县公安局办公室、巡特警大队工作。“不懂业务就等于没有战斗力!”2010年进入网技岗位后,邓志红深知这个岗位的特殊性,不断加强学习。在她的办公桌上,最显眼的就是各类专业书籍。她常对照书本摸索网络侦查诀窍,先后5次自费参加公安部举办的培训,获得“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职称。

多年一线工作、不断学习实践,加上女性的第六感,邓志红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平时浏览网页与朋友圈,逛街途中接到小广告,她都会留意找线索。“不管看到什么,都要往深层次想一想,说不定某个点就是破案的突破口呢。”她说。同事们佩服她有一双别人不可替代的“眼睛”,罪犯的一些小伎俩都难逃过这双眼睛。

邓志红带领团队,曾侦破利用云盘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全省第一案”。2016年4月12日,查获岳阳县籍人李某某利用微信涉嫌网络贩卖淫秽物品的线索,邓志红迅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调查,掌握李某某背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涉嫌网络犯罪的团伙。岳阳县公安局随后对此案立案侦查,该案后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挂牌督办。

网络犯罪电子数据隐秘性强,提取、固定证据难。邓志红日夜奋战,先后调取相关当事人各类书证、物证等证据100余份,提取涉案电子数据3469GB。她带领专案组成员,奔赴河南、浙江、广西等地,行程1.6万多公里,仅用21天时间,抓获了以群主盘某为首的23名骨干犯罪嫌疑人,查获淫秽视频20余万部,彻底摧毁了该团伙及其下游分销网络。

“我觉得工作不只是难在技术上,还在女性身份上。民警办案可不分男女。”邓志红笑着说。去年3月,她带领团队去吉林办理某诈骗案,在潍坊中转时,突发腰椎间盘突出,但她仍坚持到达现场通宵蹲守,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

巾帼英雄也有侠骨柔情。许多时候办案,邓志红经常忙到深夜,因为岗位的特殊性,还往往不能对家人说。“老妈,你回来没有,我要睡觉啦!”一天凌晨,还在办公室和同事分析数据的邓志红,收到儿子的信息。她心头一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揉一揉眼睛,继续工作。

小爱深藏于心,大爱奉献于民。邓志红忙完工作回到家,照样做家务、带孩子,是个好妻子、好母亲。她最自豪的不是拿多少奖,而是家人以她为傲,儿子以她为榜样。她说,一定坚持战斗在公安一线,坚持战斗在守护百姓平安的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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