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被4S店维修员试驾撞坏车主索赔 律师:商家应承担侵权责任

2017-08-16 10:55:07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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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被撞坏的小车。

杨女士被撞坏的小车,3个气囊全部炸开。

把车送去4S店维修,原本是想让车“焕然一新”。没想到,维修人员擅自开车路试出了事故,爱车的问题反而更严重了。

维修人员擅自试车导致车辆被撞,该怎么赔?

本报记者张翼长沙报道

近日本报曾报道,长沙市民汤女士将一辆奥迪A4小车放在一4S店维保,期间店内员工开了出去,与其他车辆发生剧烈碰撞,导致汤女士的车几乎报废(详见《潇湘晨报》8月14日A7版)。

无独有偶,8月15日,湘潭市民杨女士向《潇湘晨报》投诉称,自己的爱车放在一汽-大众湘潭众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大众众富店”)维修时,被维修人员擅自试驾,导致小车引擎盖损毁、气囊炸开、水箱变形等一系列问题。目前,双方仍在协商处理中。

事件维修人员擅自试车发生车祸

杨女士介绍,去年9月,她在一汽—大众众富店买了辆高尔夫25周年纪念版车型,加上购置税、上牌费等费用,前后花了18万余元。8月11日,因觉得驾驶舱内有异响,便将车送到一汽-大众众富店检查。经试驾检测,原因是行车记录仪松动,只需加固一下,很快就可以修好。

“我很爱惜车,当维修人员说要试驾检测时,我都要求自己驾驶,载着维修人员去路试。”杨女士回忆,当时她把车辆停在接待室门前的停车位,但维修人员表示必须要把车开进车间维修。“他说只有车间才有工具。”杨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曾再三嘱咐维修人员不得擅自试车,随后便进入接待室等候。

等了半个小时,车仍未修好。杨女士来到维修车间寻找,但找遍整个车间都不见车的踪影。询问工作人员后得知,原来自己的车已被开出去路试,且与一辆公交车相撞,维修人员也在事故中受伤,已前往医院救治。

“当时我赶到现场,看到水流了一地。”杨女士回忆称,她发现爱车的三个气囊都已炸开,水箱变形破损,防冻液漏了一地,大灯、引擎盖全部损毁,右前门也无法开启。

协商4S店提供解决方案,车主拒绝

8月15日,一汽-大众众富店总经理孙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杨女士所说基本属实,但他认为员工开走杨女士的车绝没有其他用途,只是想通过路试检测车辆是否修好。“我们店里都有监控,不允许员工擅自开客户的车。”孙强称,公司已提出三套解决方案。方案一是修好杨女士的车并赔偿1万元;方案二是按照“多退少补”的方法,赔一辆价格差不多的高尔夫车型,但只赔付裸车,上牌等费用需杨女士承担,同时杨女士还需缴纳2.5万元“折旧费”;方案三是直接回收杨女士的车,一次性赔偿12万多元。“这个事情公司研究过,也请了律师,赔付方案是按照汽车三包法来执行的。”孙强说。

对于一汽-大众众富店提出的赔偿条件,杨女士表示“无法接受”。杨女士称,自己的车只行驶了8000多公里,购买时间还不到1年。原本只是做个简单维修,却损毁严重。“好端端的车变成重大事故车,还不知道贴多少钱来维修。”杨女士表示,对方提出的方案一,她绝对不同意。至于方案二,她认为对方不仅将25周年纪念版车型,换成配置低了两个档次的舒适版新车,还要缴纳“折旧费”、购置税、上牌费等费用,十分不合理。对于方案三,杨女士表示,“我买新车前后花了18万多,却只退我12万?”

杨女士提出:“要么赔同款新车,要么赔辆同配置的新车。”她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一汽-大众众富店出具的“关于湘C**616车辆情况说明”,说明中称,此事故由一汽-大众众富店负全部责任。落款处有总经理及服务总监的签名,并加盖有公司公章。

律师说法

商家应承担侵权责任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罗淇予认为,此事件不应适用汽车三包法,4S店提供的赔付方案不合理。因为,4S店的维修人员所实施的试驾行为未经车主本人同意,同时,因其擅自试驾行为导致车主车辆毁损。该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当向杨女士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杨女士因此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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