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本科批次录取圆满结束 录取率达41.73%

2016-08-09 14:34:0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余蓉]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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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8月8日讯(记者 余蓉) 今天,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三批录取工作于8月7日结束。我省本科三批录取新生23563人。至此,我省今年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据统计,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提前特殊类型录取、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共录取本科新生16.76万人,本科录取率达41.73%。

专科批次的录取包括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今年,我省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8日至9日,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院校共48所,在湘招生计划为3687人。高职专科批录取时间为8月10日至18日,在湘招生院校共569所,招生计划为12.4765万人。高职专科批平行一志愿完成录退确认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于8月14日前公布未满额院校的第一次征集志愿计划,向未录考生征集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完成录退确认后仍不满额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于8月17日前公布其第二次征集志愿计划。按照政策规定,在湘院校若线上生源不足,可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控制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其中,普高艺术、体育类专业生源不足时,文化分的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或专业分的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职高对口艺术类生源不足时,文化分或专业分最大降分幅度分别为10分。今年降分投档从考生填报的第一次征集志愿开始。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按志愿投档的考生原则上不应退档。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就读需退档的考生,须及时向所投院校提交退档申请(须附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复印件),并说明退档理由,在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退档。本人放弃录取的考生一经退档不再恢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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