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湖南篇】过去五年 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增收过万

2016-03-25 21:10:41 [来源:华声在线-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彭雅惠 王子文]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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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彭雅惠 通讯员 王子文

在过去五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11609元。今天,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国调总队”)发布数据,“十二五”期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229元增加到28838?元,增长67.4%,年均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7.9%。

财产净收入增速超过工资增速

数据显示,“十二五”时期,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在各项收入中增长最快,年均实际增长达到了15.6%。国调总队分析认为,这得益于湖南投资市场较为繁荣,房地产、黄金和证券投资市场相继出现投资热潮,使百姓投资获利增加。

我省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也实现较快增长。通过落实国家“三证合一”制度和“负面清单”等改革政策,全省小微企业和商户经营成本降低,城镇居民创业积极性在“十二五”期间高涨,令全省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达到12.7%。

此外,随着我省社会保障补助补贴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高和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扩大,“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了7.8%。

相对而言,全省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略显平缓,年均实际增长5.8%。国调总队表示,过去五年,湖南城镇居民“涨工资”主要是因为湘企整体经营状况平稳,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各地持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城镇务工人员工资收入上行;省内不少企事业单位调整了津补贴和工资标准。?

与全国平均水平还相距2357元

与“十一五”相比,“十二五”期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出增速放缓、结构优化的新常态。

国调总队表示,2012年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达到10.7%的顶峰,之后一路下降至6.9%,年均增幅比“十一五”时期降低0.8个百分点?。但财产净收入、经营净收入等较“十一五”时期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分别增加了2.8个百分点、2.7个百分点,资性收入占比下降5.5个百分点,这表明城镇居民收入渠道增加,收入构成更加优化。

与此同时,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的差距正在缩小。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779元,湖南为17229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91.7%;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湖南为28838元,相当于全国水平的92.4%。经过五年时间,我省城镇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了0.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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