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巡视整改工作纪实: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

2016-01-22 10:23:34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谢璐 王海燕 鞠文霞] [编辑: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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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

——长沙县巡视整改工作纪实

湖南日报记者 谢璐 通讯员 王海燕 鞠文霞

2015年8月17日至9月17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对长沙县进行了常规巡视,于10月2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

长沙县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将其分解为67个整改事项,县委书记、县长带头认领具有全局性的整改事项,其他整改事项都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县委按照“一问题一方案、一问题一台账、一问题一总结、一问题一考核”的模式,对所有整改事项实行销号式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整改亮点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惠民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较大漏洞,一些单位自由裁量权过大”是省委巡视组的一项重要反馈意见。长沙县切实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新制定46个县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一资金一办法”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财政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合审查,持续构建“大监督”机制,将检查成果运用到实处,收回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1.21亿元。

今年,该县还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要求用最严厉的措施管理财政资金:县长负责全县财政性资金和基金支出的审批,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管理财政收支,其他副县长负责各自纳入年初预算切块的审批,其他分管领导组织召开的现场办公会只议事、不议钱。同时出台《长沙县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直一级预算单位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都要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并对2014年预算中有财政专项资金的47个县直一级预算单位部门进行评价,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

整改成绩

目前,长沙县67个整改事项已基本整改到位,省委巡视组交办的388件信访问题也已基本办结。

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仍然存在差距的问题,县委书记切实担负起长沙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就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约谈全县镇(街道)、部分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并带队到联系点金井镇检查考核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全县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27起,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22人,通报批评单位2个。

针对政绩观存在偏差的问题,坚决破除“唯GDP论英雄”的思想,既注重经济发展,又着力破解发展难题、普惠民生;既支持顶天立地的大企业,也支持铺天盖地的中小微企业。拟订《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供用地保障、加大技术创新支持、加大融资服务等9条硬性支持措施,2015年全县新增中小微企业3286户,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解决贷款1.3亿元。实施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了湘龙初级中学、世景小学、县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建设,“入学难”、“看病难”等民生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感言

中共长沙县委书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杨懿文

巡视整改工作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抓整改既不能一阵风、抓一阵缓一阵,也不能停在表面、就整改抓整改,必须持之以恒、举一反三、驰而不息。

要将巡视整改融入到全局工作中去统筹谋划,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互促互进,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干部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做到巡视整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相关专题:中共湖南省第十届纪委第八次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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