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巡视整改工作纪实:层层督办

2016-01-21 10:18:45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彭业忠 石立新] [编辑: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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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督办

——古丈县巡视整改工作纪实

湖南日报记者 彭业忠 通讯员 石立新

省委巡视第二组于2015年8月至9月,对古丈县开展常规巡视,并于10月2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

古丈县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针对4大类12个方面的问题,迅速制定方案,细化分解,层层督办。目前,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省委巡视第二组对古丈县的巡视整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整改亮点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2015年9月14日,省委巡视第二组将收到的281件涉访案件移交给古丈县委。9月20日,古丈县县信访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281件信访案件,交给全县12个乡镇、35个县直单位,要求责任单位于2015年10月20日前上报处理结果。

古丈县县信访局对案件办理程序提出了要求:一是对原已办结的信访案件,要再次认真核实,弄清事实真相,了解信访人目前的动态。对已经信访三级终结的和正在走信访复查复核程序的信访件以情况说明形式上报;二是对于初访案件,要按照依法逐级走访和网上信访工作程序进行办理。

2015年11月上旬,古丈县信访联席会议组织由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派员参加的审查工作小组对上报来的281件信访案件办理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发现存在资料不规范、办理程序不严谨等瑕疵。

2015年12月1日,古丈县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委书记杨彦芳、县长邓晓东等领导亲自调度省委巡视第二组巡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会议作出对巡视组移交涉访案件办理工作进行深入整改的决议。当天,县信访局即将所有案件退回相关责任单位,要求再次认真审查、重新办理,并提出了办理信访案件必须遵循的“8个要求”。

2015年12月2日至7日,古丈县县委派出督查组,对省委巡视第二组移交的涉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指导。通过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竭力化解,12月8日,各责任单位采取见面协商、困难帮扶、释理说法等措施,将281件涉访案件全部办结。

整改成绩

古丈县通过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加大了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形成了有力震慑。古丈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57件57人,党纪政纪处分55人,比上年增长58.3%,追缴违纪违规资金104.4万元。通过省委巡视工作,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优化了环境,促进了发展。

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严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对县委管理干部的调整,实行事前报告制度,报告没获批准前不考察、不研究、不上会;二是对干部“吃空饷”问题集中清理,全县通报1例干部“吃空饷”问题,清退其2012年9月以来领取的89918元工资;三是开展专项审核,逐一审核所有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已完成对15个县直单位550册档案的初审,对审核时发现档案存疑的1名干部,及时核查和通报相关单位,给予双开处理;四是规范干部调任,对2012年12月18日后对未经审批就调任,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就调任的干部,一律清退回原工作单位,5名干部调任不规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感言

古丈县委书记 杨彦芳

巡视整改是一个持续深化的过程,目前古丈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继续努力,防止问题反弹;古丈县将进一步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树立风清气正的古丈形象。

相关专题:中共湖南省第十届纪委第八次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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