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通报3起典型案例 明德中学党委书记被警告处分

2015-11-25 08:25:33 [来源:红网] [作者:赵晶] [编辑: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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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长沙讯 11月24日,长沙廉政网通报3起追究“两个责任”典型案例。

长沙市明德中学党委书记徐林、纪委书记周喜兰因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追究。2008年5月至2014年12月,明德中学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和使用“小金库”;2013年11月,明德中学举办校庆,开支严重超过总额限度;今年10月,明德中学原副校长陈全宝因对学校违反财经纪律错误承担相应责任,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校长陶旅枫因对学校铺张浪费举办校庆错误承担相应责任,受党内警告处分;今年11月,明德中学原校长范秋明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徐林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周喜兰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均受党内警告处分。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书记丁继荣因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追究。2014年4月,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刘祖建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红包礼金,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2015年7月,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易建华因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受贿,受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5年9月,局所属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丁继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党内警告处分。

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党委书记张安平等人因原任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追究。2014年4月至5月,浏阳市人社局有2名领导班子成员和2名工作人员因受贿、行贿等被浏阳市纪委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上述人员的主要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张安平担任浏阳市人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浏阳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赖明汉担任该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浏阳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钟伟担任该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张安平、赖明汉、钟伟均受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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