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2015-11-07 10:31:45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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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

长沙市通报5起典型案例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11月6日讯(记者 乔伊蕾 通讯员 甘艳)11月3日,长沙市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2014年,宁乡县双凫铺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黄备战在执行和落实超级稻种植项目专用复合肥料补贴优惠政策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虚报销售数据,违规套取补贴资金14000元。黄备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站长职务。

2006年8月至2015年7月,天心区新天小学总务老师袁立兵经校长张永胜同意,从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12.32万元捐资助学款(应全部上交区财政国库)中截留7.02万元,用于购买办公设施、发放教师教学质量奖和节日福利费。2014年下学期,从学生食堂伙食费中,支出1.81万元用于教师演讲比赛、教师节慰问等。张永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支部书记职务并停职检查,袁立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被调离工作岗位。

2013年8月至2015年3月,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德馨园社区支部书记邓龙在担任湘莲社区筹建组组长期间,以某小区城市管理提质改造工程名义,私自开取3张发票(其中,劳务费2200元,砂子水泥建材费2100元,宣传费14800元),向上级套取资金19100元,设立“小金库”,用于社区日常开支。邓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支部书记职务。

2009年至2014年,开福区秀峰街道大塘村支部书记、主任刘觉林,支委委员、纪检专干屈新国,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施工员肖建安,通过虚造、虚增排水沟、安置小区指挥部及便道、坝桥维修等工程和工程量,向上级套取资金29.3848万元,用于支付村集体向村干部及对外借贷利息。2013年、2014年,违规给村干部、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每人发放节日慰问费3000元,给村干部每人发放年终奖共10000元。刘觉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建安、屈新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1年至2014年,岳麓区梅溪湖街道联络村支部书记张铁军在担任本职和村支部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迁坟户,伙同他人骗取和私分补偿资金39.73万元,其个人分得14.8万元。2013年至2014年,联络社区筹委会副主任张进国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骗取和私分迁坟资金7.23万元,其个人分得1.8万元。2013年,联络村庙山塘组组长于泽贵利用协助开展征地迁坟工作之便,伙同他人骗取和私分迁坟资金5.8万元,其个人分得2.8万元。张铁军、张进国、于泽贵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三人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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