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如何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治理
频遭雾霾袭扰的当下,“出门望天”已成为许多人的习惯,就连新任环保部部长也坦言“每天起来第一件事情是看天”。近年来,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成为人民群众持续关注的焦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在持续多年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上,我省将如何进一步发力,努力使人民群众尽享“绿水青山”般优质生态环境?
严格执行“史上最严”环保法,使之成为有钢牙利齿的“利器”
当前,党和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视前所未有,整个社会氛围对加强环境保护空前有利。在这里,我们重点从法律层面来谈一谈生态环境治理。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基于当前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现实,这部法律对环境污染治理与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格的新措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比如,新环保法提出“建立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按日计罚无上限”、“环境犯罪入刑”等新举措,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按日计罚无上限”这一条,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违规企业的经济处罚等措施,较好地破解了以往环境污染处罚中“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尴尬,可对违规排污企业带来极大震慑。
当然,要使一部好的法律不成为“纸老虎”而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因此,我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2015年定为新环保法的“实施年”,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要求铁腕执法,彻底扭转过去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的状况,使企业从骨子里懂得“守法并不是高要求,而是底线”。
新年伊始,我省在新环保法的执法上屡出重拳、下狠招:1月4日,湘潭市雨湖区3名污染环境的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1月5日,湖南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在长沙县法院宣判,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获刑1年……新环保法实施不到2个月,全省有多起环境违法案件被严肃查处,相关当事人被顶格处罚。省环保厅表示,环境监管执法中将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敢于动真碰硬,尤其要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在全省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全社会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
明确各部门环保责任,使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响彻三湘的“交响乐”
生态环境治理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独奏曲”,是全社会都应共同参与的“交响乐”,必须依靠各级各方面齐抓共管。
2月3日,省政府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作为新环保法实施后我省出台的首个配套办法,该《规定》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省直30多个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机构的环境保护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得环保责任“各归其主”,以后谁履职、谁失职,一目了然。
对省直部门而言,如发改委要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经信委要负责制定和发布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等等。
对县级以上政府来说,主要承担7项职责。首要是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此外,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政策;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依法向同级人大报告并接受监督等。
对于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规定》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排放污染物;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和处理;依法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生态环境治理,除了政府、企业出力,还需要公众参与。《规定》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应当依法向环保及相关部门举报。
在这里,我们也希望每个公民自觉采取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损害。比如少开车,少放一些烟花,在家里节约用水、用电等。通过大家的努力,加快实现蓝天常在、绿水长流这样一个梦想。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努力塑造秀美的湖湘生态“高颜值”
生态环境治理决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必须落到一个个具体的治理项目上。据了解,省政府对此已作出部署,今年重点从水、大气、土壤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首先,推进以湘江保护与治理为重点的水环境污染治理。主要是抓好深化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整合整治、加快推进5大重点区域整治,湘江两岸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两岸规模畜禽养殖退出和治理,以及支流超标断面污染源头排查治理等5件大事。与此同时,统筹抓好其他3大流域和洞庭湖污染问题的治理。
其次,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污染整治,协调和加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治理餐饮业油烟,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抓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
第三,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我省将继续加大对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力度,同时争取国家支持,启动石门雄黄矿周边区域等12个土壤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第四,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一市两县一片”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和武陵山片区、湘江源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创新昭山生态绿心保护发展模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山水林田湖统一保护、统一治理,修复治理矿山生态,在重点生态敏感区域实施禁伐限伐,推进裸露山体复绿。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幅秀丽的生态新画卷即将在三湘大地徐徐展开,润泽湖湘百姓。
(供稿:省委宣传部 执笔:李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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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
今年4月底,《湖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4-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为全国首个同类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共6个部分25条,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步骤、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整体思路,对生态文明建设采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等措施,突出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突出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方案》提出,要加快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划定生态红线、生态补偿、节能减排治污市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法治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并分别明确了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单位。
根据《方案》部署,到2017年,湖南生态文明改革主要任务要基本完成;到2020年,初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