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并轨”促公平

2015-05-14 08:02:27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编辑: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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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并轨”促公平

——如何看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

最近,在长沙市天心区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刘大姐有点着急上火。《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今年1月印发后,她开始操心她的退休金问题:“以前不用缴养老保险费,现在改革了,人人都要缴费。我还有6年就退休了,这钱该怎么缴,退休金又该怎么拿啊?”不过,和刘大姐同在一个单位的小杨在仔细看完《决定》后,却格外高兴:“改革好啊,以后等我退休了,说不定我的退休金比我的领导还拿得多。”其实,无论是刘大姐的“操心”还是小杨的“高兴”,都只是当前全社会对养老制度改革高度关注的一个缩影。《决定》的印发,标志着滞后多年的养老双轨制终于正式废除,朝着老百姓所期待的方向破冰前行。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现在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呢?

第一,对为什么要改革,我们要积极地看待

我们知道,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企业等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一样。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已经覆盖了全国8.4亿多人,但5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仍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个人缴存的金额少,甚至完全不用自掏腰包,却享受优厚的养老待遇。而城镇企业等职工个人缴存金额较高,养老待遇却要低得多。此次改革实行“一个统一”的并轨制度,即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企业职工等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都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这就是说,改革打破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孤岛”状态,纳入到了全国统一的“轨道”上来。

可以说,从“双轨”到“一轨”的转变,这是老百姓的期待,是社会进步与公平的体现。长期以来的养老双轨制,使得我们虽然都是公民,却因身份差别而存在待遇差距,这显然有失公平。因此,这次改革,实现了不同养老制度的打通,从制度上实现了公正,在规则上体现了公平。虽然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况且养老双轨制存在了将近30年,一夜之间通过改革马上就实现绝对公平也不大可能,但毕竟已经迈出了实现公平养老的关键一步。我们要相信这次改革的总体设计是好的,决心是大的,目标是准的,方向是对的,所以要积极肯定和看待。

第二,对怎么进行改革,我们要综合地看待

俗话说,思路决定出路。思路对了,事情也就成功了一大半。这次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出炉,但到底怎么改,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为了从思想上打消大家的顾虑,形成改革的最大合力,《决定》提出了“五个同步”的改革思路。

所谓“五个同步”,就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算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之所以机关要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是因为历史上两者一直实行相同的退休制度,不同步改革引起的社会反响会比较突出;之所以推出职业年金制度,就是为了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大家的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之所以要强调全国同步,就是不再搞局部试点,避免先改与后改的矛盾。可以说,这种改革思路,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平衡了前后左右、方方面面的各种利益,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阻力,最大程度地形成社会共识,保证改革的顺利平稳推进。因此,不能简单把改革理解为就是对机关事业人员的“砸锅”,更不能简单理解为对机关事业人员的“开刀”,而是要综合地看待。

第三,对改革可能面临的问题,我们要理性地看待

大家知道,我们国家的改革现在进入了“深水区”,改革不可避免地要面对难啃的“硬骨头”。问题来了不可怕,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才是王道。《决定》出台后,社会各阶层心中都有些困惑,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资金从哪里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待遇会不会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是不是变相福利?老百姓心中的这些困惑,正是此次改革亟须解决的主要问题。对此,我们要理性地看待。

首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差钱”。此次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不会去“吃”企业3万多亿结存的养老保险基金。“找钱”首当其冲的是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而且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不用同时筹措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两笔巨额资金,采用的是“现收现付”制。未来,还会在养老保险基金持续平衡运行上做长期的制度安排,包括继续扩大制度覆盖面、多渠道筹资、提高统筹层次,等等。

其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不吃亏”。改革立足增量改革,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平稳过渡”的方式,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从长远来看,由于改革后是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和缴费期长短来计算,细化到每一年甚至每个月,体现了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更富有激励性。

最后,改革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工资“不矛盾”。为落实改革思路中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国家已经下发了三个文件,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的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待遇的调整。表面上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当增加了工资,但这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本身需要改革,有不完善的地方,而且也是为了减轻参保人员的当期缴费负担,增强缴费的承受能力,而不是变相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尽管前面可能困难多、压力大,但是我们坚信,只要一步一步扎实地走,改革的最终目标不久将会实现。

(供稿:省委宣传部 执笔:马纯红)

■链接:

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到“老人”、“中人”和“新人”。在我省近196万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99%以上属于“中人”。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平稳过渡”的总体原则中,为更好地保证“中人”待遇的衔接,国家设定了10年的过渡期,但由于每个省份“中人”群体年龄层次不一样,有的省份的过渡期可能短于10年,有的可能长于10年。我省的过渡期,大致在10年至15年之间,目前正在请精算专业人员进行精确测算。

我省从1995年开始,在122个县市区已经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约有15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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