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精准扶贫战略 打赢全面建成小康攻坚战

2015-05-06 09:22:57 [来源:省委宣传部] [编辑:周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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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如何实施精准扶贫战略

羊年春节,麻阳苗族自治县石羊哨乡谭公冲村村民张吉春过得喜气洋洋:在县扶贫办贷款贴息支持下,他去年种植旱半夏,收入6万多元,不仅还清了贷款,还头一次有了一笔可观的存款,成为村里脱贫致富“领头羊”。

去年来,我省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帮扶到户到人,有108万个像张吉春这样的贫困人口成功脱贫。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省目前还有596万贫困人口,数量居全国第五,而且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这么多的贫困老乡,能否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决定着我省到2020年能否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此,我省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举全省之力、集全民之智,打响了一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战。在奔小康的路上,决不让困难群众掉队!

精准识别:防止扶贫对象“穷人落榜、富人戴帽”

扶贫减贫,首先要搞清楚贫困人口在哪里?哪些人是贫困人口?以前,全省贫困人口数量是根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推算出来的,扶贫政策、帮扶力量难以直接瞄准每个贫困人口,扶贫开发“大水漫灌”,“跑冒滴漏”在所难免。2014年,我省开展农村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并将其作为扶贫“一号工程”。也就是说,把贫困人口一个个找出来,防止“穷人落榜、富人戴帽”,为精准扶贫打基础。

我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由群众全程参与和监督。特别是让互相知根知底的群众民主评议,确保选出真正的贫困户。

通过精准识别,我省对每个贫困户都分别建档立卡,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调整,有效衔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争取不漏过一个贫困户。对于经过扶持已脱贫的农户,经民主评议和公示后,有序退出;对于返贫的,将其纳入扶贫对象予以帮扶;对于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行“应保尽保”,社会保障兜底。总之,脱贫的一个不留,贫困的一个不漏。

精准帮扶:防止扶持措施“脱靶”

找出了贫困人口,就是找到了扶贫对象。

我省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要求,针对扶贫对象“量身定做”帮扶措施,推动各种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贫困村聚集,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通过“5个突出”,防止扶持措施“脱靶”。

——突出兜底保障“全覆盖”。推进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确保“应保尽保”;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市场化运作,实现资本增效,增加贫困户收入来源。

——突出基础建设“补短板”。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加快“清零”行动,在路、水、电以及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抓好一批项目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向贫困村落延伸,向薄弱环节倾斜。

——突出培育产业“强支撑”。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造血功能;因村因户、分类指导发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运用“互联网+”思维,为贫困地区培育特色产业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按照“资金跟着扶贫对象走、扶贫对象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思路,2014年启动以覆盖扶贫对象1000人以上和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为目标的“双千”产业项目计划,直接帮扶贫困人口38.4万人。

——突出教育培训“治穷根”。通过全面落实国家政策,加大资助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孩子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帮助贫困家庭“两后生”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学历教育,实现稳定就业;统筹发展好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切实阻断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突出易地搬迁“挪穷窝”。对于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缺乏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的贫困群体,按照“政府引导、自觉自愿、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原则,结合生态移民、危房改造、避险安置和扶贫易地搬迁等举措,一步一步挪出“穷窝”,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如江华瑶族自治县对大锡乡、大圩镇和两岔河乡共16个高寒山区村就采取异地搬迁扶贫的方法,约1300户6000人成功搬迁,一举斩断穷根。

精准管理:防止扶贫资源“撒胡椒面”

为了达到扶贫效果,我省还从考核机制、资金管理、金融服务等方面改革,实施精准管理,防止扶贫资源“撒胡椒面”,确保打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战。

改革贫困县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贫困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有效激发基层干部扶贫开发的动力。

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将70%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到县,并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将30%的财政扶贫资金引入竞争机制,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绩效评价结合起来,激发工作活力。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等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准,防止扶持措施“脱靶”。

完善金融服务机制。针对贫困地区企业和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我省从调整政策入手,实行产业扶贫贷款贴息,在多个层面推动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让贫困户也能获得贷款等金融服务。比如,省扶贫办与省农村信用联社合作,通过财政贴息,采取建立信息平台、评级授信等配套措施,在23个重点县(片区县)启动金融产业扶贫试点,贫困农户可获1万至5万元“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信用贷款。今年6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户评级授信面要达到100%。

创新社会参与机制。今年,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将实现对8000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驻村帮扶的重点是“12+1”(“12”即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就医、就学、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发展“六个落实”;“1”即基层组织建设),并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计”,确保再完成100万人的年度减贫任务。同时,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制度,充分发挥定点扶贫、对口扶贫、驻村扶贫在社会扶贫中的引领作用,全面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等相关支持政策。通过每年10月17日的“扶贫日”宣传,鼓励引导全社会奉献一份爱心、关怀一个家庭、成就一个梦想。

精准扶贫,帮扶到户,措施到人,必将帮助每一个贫困户斩断穷根,必将扫除贫困老乡幸福生活的“拦路虎”,必将打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战。

(供稿:省委宣传部 执笔:柳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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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

《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纲要(2011-2020年)》(简称“《纲要》”)提出我省农村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发展,贫困地区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与GDP增幅基本同步,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纲要》明确: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国家新扶贫标准,作为我省的扶贫标准。低于这个标准的,都被纳入帮扶对象。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包括: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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