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黎伟东
备受关注的“黄金大米”一事终于有了定论。6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公布的“黄金大米”事件调查情况通报称,此项转基因试验违反了相关规定、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相关责任人已被撤职。上述机构为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公众致歉。
衡阳25名儿童食用了“转基因”大米
今年8月,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等在《美国临床营养杂志》发表了题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研究论文。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随即谴责研究人员使用转基因大米对中国6至8岁儿童进行人体试验,掀起轩然大波。
调查表明,“黄金大米”试验属于汤光文主持的“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项目,项目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探索预防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的途径。
2008年,该项目由浙江转移至湖南,于当年5月20日至6月23日在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实施试验。80名受试儿童被随机分为3组,其中1组25名儿童于6月2日随午餐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课题组曾召开学生家长和监护人知情通报会,但未说明试验将使用转基因的“黄金大米”。
多次违规,3名责任人被撤职
据调查,项目所用“黄金大米”从境外带入时未经申报批准,违反了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在伦理审批和知情同意告知过程中,刻意隐瞒了试验中使用的是转基因大米,没有向学生家长提供完整的知情同意书,违反了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规定以及科研伦理原则,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项目主要当事人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项目实施情况时,隐瞒事实并提供虚假信息,严重违反科研诚信。
调查情况通报称,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给予荫士安撤销妇幼营养室主任职务、技术职称从二级研究员降至三级的处分,令其3年内不得主持科研工作,取消其博士生导师资格,所党委决定撤销其党内职务;浙江省卫生厅党组决定撤销王茵浙江省医科院科技处处长职务,浙江省医科院决定撤销王茵保健食品研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室主任职务,取消其二级研究员推荐资格、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资格和院伦理委员会委员资格,令其3年内不得参与职称晋升评委会工作,浙江省医科院党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湖南省疾控中心鉴于胡余明在课题实验现场管理中存在疏于管理、工作失职的行为,决定撤销胡余明疾控中心主任助理、科主任职务,湖南省疾控中心党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聚焦
骗了孩子、毁了道德、伤了科研
“黄金大米”种出三声叹息
有关机构6日联合通报了“黄金大米”事件调查结果,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罚。这一缘起于十年前、掀起3个多月舆论风暴的“黄金大米”之谜终于揭底。而疑云散尽,留下的却值得深深地思索。
60克米饭·25名儿童
“黄金大米”项目是否在我国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进行了试验?有多少个孩子吃了“黄金大米”?每个孩子吃了多少?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8月30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谴责美国塔夫茨大学与中国研究人员使用转基因“黄金大米”对6至8岁的儿童进行营养转化试验。从那天起,民众最为关注的正是以上几个问题。
根据6日公布的调查情况通报,“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于当年6月2日中午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目前,尚无证据表明“黄金大米”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也无证据表明6至8岁儿童一次性摄入60克烹调熟的“黄金大米”米饭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一念之差·三声叹息
“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为了试验尽快完成……”“黄金大米”试验中国部分项目主要负责人荫士安没有想到,当时的一念之差,竟会酿成一场轩然大波,引人叹息。
【一叹:“无害”何需隐瞒!】 “黄金大米”本是联合国粮农组织长期支持的一个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目的是改善第三世界贫困地区儿童和妇女的营养条件,减少因缺乏维生素A而引起的失明、免疫力低下等疾病。然而,原本出于善意的一项试验,却因操作者的违规和隐瞒,造成了受试者极大的心理负担。
【二叹:知情权和人格尊严岂容漠视!】 “黄金大米”试验和国内一些可能对健康和安全带来风险的项目悄悄上马一样,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漠视了人的尊严。
【三叹:科学精神怎能违背!】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江口镇镇长肖明旭认为,就对人体健康而言,“黄金大米”试验“有错无害”;但就科研诚信而言,相关行为既“有错”,又“有害”,因为这有悖于“求真”“严谨”的科学精神。
幕后
“黄金大米”五越“红线”
自十年前立项,到2008年完成,再到调查结果水落石出,“黄金大米”试验实施人数次擅越“红线”,违反了多项相关规定和准则。
【一越“红线”】 “黄金大米”项目于2002年12月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批准,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和浙江省医科院王茵作为项目负责人,将“黄金大米”试验与国内项目“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合并,偷偷完成,始终未向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提及,也未告知给学生食用的是“转基因水稻”。
【二越“红线”】 2003年11月,浙江省医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美国NIH项目的伦理审查。2008年项目现场工作转到湖南后,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再次申请伦理审查。
【三越“红线”】 2008年5月29日,汤光文将在美国进行烹调煮熟的“黄金大米”米饭携带入境,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违反了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及相关规定。
【四越“红线”】 在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向受试儿童家长知情同意告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刻意隐瞒试验中使用的是转基因大米,仅发放了知情同意书的最后一页,违反了国际医学伦理准则和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规定。
【五越“红线”】 2012年8月,汤光文等在论文发表前,汤光文将论文寄给荫士安,荫士安代替王茵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胡余明签名。此外,在有关部门对“黄金大米”进行多次调查中,当事人隐瞒主要实情,提供虚假信息。■据新华社
责编:袁连贺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