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骗到茶陵卖淫的东莞“小姐”设法逃脱不成,反遭老板的毒打,并被逼写欠条、拍裸照。所幸有一名嫖客对此动了恻隐之心、帮助向外发短信求助,最终使两名“小姐”得到警方的解救。昨天,茶陵3名涉嫌强迫卖淫罪的招待所老板被该县检察院依法批捕。
包“小姐”陪游,骗回茶陵卖淫
2008年10月开始,段某、陈某、段某某合伙在茶陵县开了家招待所,招揽“小姐”卖淫。今年春节过后,因原有卖淫女流失,招待所生意惨淡。为此,段某某提议到沿海一带骗卖淫女过来。
今年2月18日,3人租车到东莞后,段某以嫖客身份认识当地卖淫女小静,称愿以“每天500元”包小静到桂林游玩,段某某也以同样方法找到另一名“陪游小姐”小敏。之后,3人设法将两名女子骗至茶陵。
发现被骗,小敏非常生气,当即提出要走,但被阻拦并写下8000元的欠条。小静也被逼写下9000元的欠条。两人的手机也被强行收走。小敏坚决不从,又被脱光衣服拍裸照。
逃脱不成,求助嫖客发短信
之后的一天,小敏以绝食对抗,但被表面上“很顺从”的小静劝止。
几天后,假装不再反抗的小敏在段某妻子刘某陪同下上街买衣服,她趁刘某不备拦下一辆的士准备坐车逃走,被刘某发现并抓住。闻讯赶来的段某某将小敏带回住处,施以毒打。
小静同样一心想逃跑,但她并没有与老板们正面对抗,而是将自己的遭遇偷偷告诉嫖客、试图得到对方帮助。2月25日,终于有一名嫖客听到小静的讲述后动了恻隐之心,帮忙发了一条短信给小静远在东莞的男友。
收到短信后,小静男友火速赶往茶陵并报警。警方随即将被扣押了6天之久的小静和小敏解救出来,并抓捕了段某等人。
逼“小姐”卖淫,也是“强迫卖淫”
有意思的是,在检察官审查逮捕提审期间,段某大呼冤枉,并称小静和小敏两人本就是卖淫女,他们只是将其骗至茶陵来卖淫,顶多也就是涉嫌容留卖淫,不是强迫卖淫。
但检方认为:强迫卖淫罪的定性关键是看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而不论妇女的身份和职业,并最终依法对段某、陈某、段某某三人批准逮捕。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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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