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原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受贿录

2009-02-09 15:33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记者 周慧/采写 阿梅/讲述] [编辑:孔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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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6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湖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邓毅受贿案作出判决,判处邓毅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对邓毅的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364万元、美元1.0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长达116页的判决书记录了这位权势显赫的原局长邓毅,从任郴州市工商局局长、常德市工商局局长以及到案发时湖南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基建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0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64万元、美元1.03万元的犯罪事实。

  邓毅的落马,也集结了诸多贪官的特点:美色、金钱、权利,兼收并蓄。从郴州市工商局局长辗转至常德市工商局局长,仕途坦荡的邓毅似乎依然欲壑难填,他甚至梦想着依附更大的官员跻身副厅级之列。

  遗憾的是,当贪念愈加膨胀而无法收拾时,它就好似一个美丽的肥皂泡,一触即破。

  拼搏数载登官场

  得意忘形便猖狂

  邓毅,1953年11月出生于苏仙区太平乡,童年时代家境贫寒。由于父母早亡,邓毅由哥哥抚养长大。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邓毅小时候非常刻苦学习,高中毕业后就去当兵,当时分配到嘉禾县武装部一中队通讯班,靠着勤奋,邓毅成为了该通讯班的班长。

  “几年后邓毅退伍回到了老家太平乡,靠着当兵前的高中文化和在部队服役的背景,成功地转变成村里一名代课老师。之后邓毅成功考取了郴州地区商校大专班,成为一名大学生,这一切都与任村大队支部书记的岳父分不开”。市工商局一位退休干部说。

  历史给了邓毅一个又一个机遇。大学毕业后,邓毅被分配到郴州地区商业局肉联水产公司当会计。到郴州地区商业局肉联水产公司后没过几年他就入了党,1983年全国机构改革,年仅30岁的邓毅被提名为郴州地区工商局副局长,由于他太年轻,副局长的任命最终还是没有下来,但他从一个公司会计转变成地区工商局干部。

  “到了地区工商局工作以后,邓毅仕途可谓一帆风顺,先是出任地区工商局副局长,1995年后接任局长,到郴州撤地建市,又出任第一任市工商局局长,2005年4月,调任到常德市工商局任局长,直到案发前调任湖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市工商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离休干部告诉记者。

  其实他本可以大显身手,在工商局长的位置上建功立业。可他却在金钱与美色面前败下阵来。

  心照不宣吃贿赂

  玩权弄术发横财

  自1995年登上郴州地区工商局局长宝座的那天起,一些老板就盯住了他。这些商海“骄子”对于经商之道有着独到见解,认为权力就是金钱,用钱买权,再利用权力捞钱是一条捷径。

  1996年下半年,市工商局联合苏仙区木业公司共同开发北湖市场二期工程,并采取竞暗标形式确定开发商。某房地产老板胡某获悉,如果能接下该项目,公司能获得非常可观的利润。经多方打听,如果要接下这个标必须找邓毅。情急之下,胡某托人找到邓毅说情。

  通过与邓成功“运作”该公司成功竞标。在三方签订共同开发北湖市场二期工程的合同之后,为了表示对承揽到这个工程的感谢,并考虑到今后工程建设和工程款结算等事情都需要邓毅关照,胡某就对邓毅说要送一个门面给他,邓毅当时表示同意。

  1997年一天,胡某来到邓毅家中,再次提出送门面给他。“门面没有什么用,最近我准备出国,能不能搞点美元”,两人寒暄了几句后,邓毅对胡某说。

  “邓局长,我承建基建、收购门面和仓库,您鼎力相助,大恩不言谢。您要出国了,我给您带点东西,略表寸心。”几日后,胡某来到邓毅家中拿出一个袋子交给邓。

  邓毅见状,忙说:“盛情难却,下不为例。”随后取出袋子里的东西,一叠美元,整整一万元。

  就这样,随着权钱交易的频频得手,邓毅的胆子越来越大,他根本不遵循什么“不熟悉的人不要,办不成事的不要”的所谓“受贿原则”,而是来者不拒,有恃无恐。

  卖官封爵钱开道

  权力变成“摇钱树”

  邓毅爱财,把选拔任用干部作为捞财的好机会。时间长了,大家渐渐形成了一种共识,要想“进步”就得给邓局长表示“心意”。

  2000年上半年,某县工商局一李姓干部,为了能结识邓局长使自己早日进步,李某通过姨夫张某找到邓毅,当天李某便在国际大酒店一包厢内见到了邓局长。

  “你的外甥,就是我的外甥”。跟最高上司邓毅认识后,李某牢牢抱住这棵大树,每逢逢年过节就会送点礼品给邓毅,有时候也会送个红包。

  2001年上半年的一天上午,李某和前妻打电话给邓毅,说要请邓毅吃饭,吃饭前,李某前妻从随身携带的提包里拿出12800元(用大红包包起)塞在了邓毅的公文包里。原来,当时某县工商局有一个副局长空缺,李某盯上了这一职位,邓毅拿到红包后李某顺利通过组织考察,出任该县工商局副局长。

  李某的频频送礼,与邓毅的关系也越来越“铁”,2002年李某调任市某工商所所长。2004年,李某得知某县工商局局长将要退休,便马上找到邓毅讲想回到该县工作。为了能顺利出任这个局长,2004年6、7月份,李某与前妻从家里的保险柜里拿出15万元到邓毅的办公室,邓毅推辞了一下后便开心地笑纳了这个“红包”。(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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