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湖南湘剧院演员“涛老倌”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芙蓉区法院司法拘留。
“涛老倌”本名项汉,在《帮忙帮到底》、《家庭诊所》、《一家老小向前冲》等电视节目中都有过好的表演,特别是在《一家老小向前冲》出演的“涛老倌”更是为观众所熟悉。
1999年8月,在一起诉讼中,芙蓉区人民法院下达芙民督字第2439号支付令,要求项汉、陈爱民在15日内支付文某人民币7万元。项汉、陈爱民没有履行,文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因无法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中止。
2007年1月16日法官找到项汉谈话,告知该案恢复执行,要求其履行义务,项汉没有履行法定义务。
2007年4月28日,芙蓉区法院对其采取冻结工资收入的措施,至2008年4月25日,该院从冻结的工资账户上扣划工资收入2万元交给申请执行人文某,并继续对账号进行冻结。2008年10月22日,执行法官准备再次扣划其工资时,发现其账号5个月来未打入一分钱。经查证,项汉于2008年5月,以工资账号遗失为由,向单位申领新工资卡。
项汉除工资收入外,在《帮忙帮到底》、《家庭诊所》、《一家老小向前冲》等节目中有过演出,有参加节目拍摄收入,另还有出场、参加一些单位开张、庆典等演出活动,其爱人也有固定收入。但项汉既不申报财产,甚至连执行法官找他也难得一见。
11月4日下午5时,项汉从外地演出回来,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找其谈话时,项汉对其行为并没有正确的认识,也没有积极还款的态度。法官根据其表现,依法对其居所采取了搜查行动后,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记者张颐佳实习生李少先通讯员袁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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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