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常德讯 所谓“鬼探头”,就是指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时,从路边蹿出一辆非机动车或行人,司机避让不及时,往往造成惨剧。近日,桃源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鬼探头”行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祖孙俩人横穿马路被撞,造成一死一伤惨剧,但仍需负次要责任。
2018年8月的一天,天下着大雨,60多岁的廖某带着孙女谭某从桃源县城乘城乡客车返回乡下,在马家坪路段下车。由于雨势较大,廖某心急赶回家中,便拉着孙女快速横过马路,没有仔细查看马路来往车辆的情况。而此时,相对方向行驶过来一辆车速较快的机动车,将祖孙俩撞倒,廖某当场死亡,孙女谭某受伤。
桃源县交警大队在责任划分时认为,肇事司机雨天未减速反而超速行驶,且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遇对向停车未注意减速观察,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而死者在横过马路前未注意观察,负事故次要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通讯员伍梦霞于宗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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