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现场分析、缜密排查、在不到14个小时的时间内成功破获了一起连环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3年7月27号晚上8点36分左右,南县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案称:在浪拔湖镇两太村六组地段和浪拔湖镇信用社门口,分别有一行人和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被车撞了,肇事车逃逸。接到报警后,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南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伍克军:在浪拔湖镇两太村六组地段是一辆小车撞伤一婆婆之后逃逸,在信用社门口是一辆小车撞伤一小孩后逃逸,小孩的伤势非常的严重。】
骑自行车被撞的人已经死亡,路面遗留了少许肇事车辆散落的大灯碎片和挡泥板,据住在事发路段的村民反映,死者为21岁在读大二学生赖某,而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
【南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伍克军:现场比较混乱,受害人的家属在现场嚎淘大哭,一些群众都过来围观,救护车辆到达现场之后,经医护人员现场急救,受害人已不幸停止了呼吸。】
办案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的大灯碎片,初步判定肇事车辆为白色的皮卡货车。
【南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周科:能够看出车型的只有这个反光镜,这个反光镜与其它车子的反光镜它有不同,这个反光镜的形状是一个方形的,再就是这个灯是突出来的,这种车只有皮卡车,并且只有福田皮卡的V系列有一种车型就是这个。】
鉴于案情重大,南县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侦破工作紧急预案,成立了侦破专案组。同时,调取电子监控拍摄的录像排查肇事车辆。通过对两起事发现场群众的走访、调查和电子监控录像的分析和对比,初步确定了两起事故系同一辆车,同一个驾驶人所为。
【南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伍克军:通过现场对目击证人的走访,初步确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的皮卡小货车,该车从浪拔湖镇两太村六组方向上省道306线之后,在信用社门口将受害者赖某撞至当场死亡后往南县方向逃逸。】
办案民警在抽调的电子监控录像中,发现肇事车辆为一辆号牌为“湘A•DV852”的白色皮卡货车。
【南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伍克军:通过我们全体交通民警的努力工作,经过13小时的侦办,我们及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查获了肇事车辆。】
7月28日上午10时,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官某被南县交警大队民警控制,并带到了事故处理中队进行审讯,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官某交代:7月27晚上,将朋友王某送回家之后,自己驾车回县城,途径两太村六组时将一位老婆婆撞伤,因为自己没有驾驶证,怕交警抓,没有停车继续往县城跑,行至浪拔湖镇信用社门口时又将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孩子撞倒后继续逃离,从岳常高速15标段上高速路,逃到了华容县操军镇砚溪村的亲戚家,将肇事车辆藏了起来。
办案民警得到这个消息后,要求犯罪嫌疑人官某带民警取回肇事车辆,在7月28日下午3时左右,办案民警从华容县将肇事车辆取回扣留。至此,在浪拔湖镇连续发生的连环交通肇事逃逸案被南县交警大队成功侦破。目前,犯罪嫌疑人官某已被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责编:印奕帆
来源:益阳电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