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规定,出租车收费加价从大年二十九(除夕)至正月初二止
■遭遇价格违法行为,请拨12358
湘潭在线1月2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克西)“初六了,怎么仍有出租车在收加价费。”1月28日,家住岳塘区云盘花园的杨小姐向湘潭晚报咨询。
当天上午,杨小姐在云盘花园门口搭车前往湘潭广电大楼附近,一上车,司机便告诉她要收十元钱。杨小姐很纳闷,初六了,为什么出租车还在收加价费?司机却说:“都是这样收的,你不坐也可以。”
“车上还有两个乘客,我坐的是拼车。”杨小姐说,当时是11点30分左右,正是出租车交班的高峰期,她拦了四五辆出租车,都以交班为由拒绝了搭车要求。“我赶着去亲戚家吃中饭,没办法,他多收费我也只能给了。”从云盘花园门口到湘潭广电大楼附近,车费一般是七元,虽然司机并不是收取五元的加价费,但也多收了三元钱。
1月18日,湘潭晚报以《除夕到初二打的要多出五块钱》为题,报道了经市物价局批准的春节期间出租车收费加价规定。从大年二十九(除夕)至正月初二(即2012年1月22日零时至1月24日24时止),按现行打表计程收费标准外,客运出租车每趟次加收五元。物价部门同时强调,出租车主不得提前、延后或随意扩大加价标准。杨小姐遇见的加价出租车属违规行为。
杨小姐当时并未记录违规加价的出租车牌号,所以无法对违规出租车进行查询。市民若遭遇违规加价的出租车,可拨打12358监督热线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市民对出租车、公交车的服务监督、投诉以及咨询、表扬等,也可拨打5822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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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