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捡得银行卡取现金,判刑还罚款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杨昱]

华声在线1月17日讯 使用捡到的银行卡取钱,会怎样?长沙一男子在银行内捡到一张背面写有密码的银行卡,数小时后,他取走了9500元。他因此获刑还罚钱。

今日,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法院获悉,男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获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9年11月19日11时许,李某在长沙市开福区某银行柜台上拾得一张银行卡,背面还清晰地写有密码。“我发现卡背面写有六个数字,我猜可能是密码,于是我就插进ATM机,试着输入数字,居然真的可以使用,而且卡里面有一万多元。我当时没有取钱,也没告知银行工作人员,就拿着捡来的银行卡回家了。”李某说,当日17时许,他使用该卡在开福区东风路某银行ATM机上,分四次取走现金9500元。

11月20日上午,银行工作人员根据监控记录查得李某拾得银行卡,并通知其尽快去银行归还银行卡及取走的钱。当天中午,李某归还。

11月21日,李某向开福区公安分局芙蓉北路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刘笑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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