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后付”下单挺爽?别掉进了消费陷阱

2024-11-12 09:43:43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辉霞]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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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后付”下单挺爽?别掉进了消费陷阱

受访维权专家和监管部门均认为,应采用弹窗等醒目方式提示,并将选择权明明白白交给消费者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

网络购物诞生以来,平台方持续积极地简化购物步骤,通过购物的便利,提高商品的转化率。消费者在新鲜体验带来的愉悦和对支付安全的担忧中逐步改变消费习惯,推动着线上消费迅猛发展。一年一度“双11”网络购物的热潮在11日到达峰值,关于网购便利与消费安全的平衡点,因为一则“一觉醒来爷爷‘先用后付’买了54样东西”新闻,引发消费者的热议和关注。

“先用后付,免密支付”这种新潮的消费模式,如何在便利消费过程的同时,也尊重消费者选择权和知情权?受访消费维权专家和监管部门均认为,应采用弹窗等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并将选择权明明白白交到消费者手中。

收藏变为秒下单

11日,有网友发文称,一觉醒来爷爷先用后付买了54样东西,包括9块手表3口锅和4个电水壶。更让该网友崩溃的是,他们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将该拦截的拦截。

网友的吐槽立马引起热议,消费者们纷纷查看自己是否也中招。00后女职员小贾说,她点开自己平台购物记录显示,看到下单支付页面均显示为0元,开始还觉得很兴奋,后来发现再买东西时,系统都认同为0元支付,自己得退出后,才能更换支付方式。

更多消费者是担心老人或孩子网购时,系统会“先用后付”下单,莫名其妙地买回一堆东西。消费者李林的母亲前几天突然收到一个快递,打开看后发现是自己购物车里曾收藏的米粉链接,母亲只是收藏,却莫名被下单。她检查母亲的手机后才发现,付款方式栏自动勾选“先用后付”,但老人家并没有注意到,便产生了交易。

记者在淘宝等平台搜索“先用后付”,发现不少消费者有过类似的经历。有的消费者因此超计划购买大量不实用的东西,有的担心随后的频繁退货会影响到自己的信用。

关闭设置“躲猫猫”

“先用后付”,又被称为“先享后付”,采用这种新型支付模式的平台,面向信用达标的用户默认开通的功能,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下单时可以先不用付款,商品确认收货后再付款。目前淘宝、京东、美团等多个平台都相继推出了该项服务,允许消费者在一定还款期限内免息购买。

从该功能的使用设计来看,“先用后付”确实让网购更加便利。但从消费者使用体验来看,这一功能确实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记者点开一外卖平台某团的APP,在选定餐品付款时,系统自动选择了“月付”的付款方式,并注明了“先消费”,提醒还款到期日。如果记者在体验过程中不留心这个环节,系统就会自动开通“先消费后付款”功能。

“‘先用后付’省去了输密码等麻烦步骤,作为一名网络小达人,我比较喜欢。”关注消费潮流的媒体人范女士认为,这种付款方式的漏洞是,当消费者不想采用这种方式支付时,比较难找到关闭路径,或者是因为有未完成的订单而关不掉。商家像“躲猫猫”一样设置取消按钮,无形中已经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除此之外,有的平台“先用后付”的功能开通后,会与“免密支付”默认绑定。这对消费者来说,零费用、零动作便可以买到商品先用起来,后付的时候可能发现自己可能忽视了商品的真实价格,或者是购买了许多本不需要的商品,如同掉进了网购的陷阱里,后悔不已。

莫让技术霸凌消费者

今年7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

这一条例实施后的第一波消费高峰“双11”,就因为新的支付方式引发的众议,也引起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家以及监管部门的关注。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从技术开发的角度来分析这一付款方式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侵害,颇有见地。他认为,“先用后付”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平台通过技术手段代替消费者进行思考并做决定,忽视了消费者真实的需求和感受。平台应制定公平合理的规则,并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自主选择,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湖南省消保委和长沙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注意这种网购付款方式,认为平台应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开通“先用后付”,其次要通过服务协议详细告知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充分说明“先用后付”的优势以及逾期后果、相关风险等,同时还要设置简单便捷的取消方式,当消费者不需要“先用后付”时,可以方便地关闭。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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