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综合 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长沙市道路现状及交通安全、流量具体情况,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前起草了《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提到,禁止摩托车在北二环、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梅溪湖北路、西二环、南二环、湘江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香樟路、新花侯路、长沙大道、京港澳高速、汽配城路、锦绣路、福元路、芙蓉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包括边界道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除外)通行。
通告所称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警用摩托车除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12月6日,市民可前往官方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来源:潇湘晨报
(一审:蒋宇 二审:蒋俊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