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安推出五大服务举措 包括全面推行交通违法首违警告、轻违免罚等

2024-04-17 09:06:44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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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通讯员许茗荃曾斌长沙报道

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16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推出“服务人民、服务大局”五项举措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汤向荣通报相关情况。

此次推出的“服务人民、服务大局”举措,具体包括群众上门“报案扫码、网上监督”、健全侵犯未成年人报案及案件核查机制、全面清理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全面推行交通违法首违警告和轻违免罚、全面依法解冻冻结账户等5项内容。

对无继续冻结必要的,及时解冻

全面依法解冻冻结账户。对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在不影响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解除冻结或者采取限额冻结;对违法违规冻结或者无继续冻结必要的,及时解除冻结措施。

市民如果有相关需求,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申请解冻冻结账户?民警介绍,市民可以向办案民警反映情况,并提供证明资料,一般需要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卡及相关交易材料、证明资金合法来源的证据、解冻申请书以及居住地证明、社保证明、工作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此外,市民还可以拨打省公安厅12389热线投诉反映情况。

依法打击各类涉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推行群众上门“报案扫码、网上监督”。为切实解决报案应录不录、应受不受、有案不立等执法问题,近日,省公安厅在湖南公安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增设群众上门“扫码报案”功能。

群众到公安机关上门报案的,可以使用微信扫描接报案单位张贴的二维码进行报案,报案信息自动推送至公安内网由民警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后续办理情况可以通过“湖南公安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中的“我要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发现公安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可以通过“我要投诉”模块进行投诉。

目前,已在全省公安所有2424个接报案场所(中心、室、窗口)张贴“报案扫码”的二维码。

健全侵犯未成年人报案及案件核查机制。立足公安职能职责,持续加大对校园霸凌、性侵未成年人综合防治力度,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四个一律”要求,对涉及校园霸凌、性侵未成年人的报警进行自动预警、严格审核、跟踪督办,依法打击各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侵犯未成年人案件依法处置到位,维护校园秩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对异议较多的监控设备主动停止使用及熔断关停

全面清理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对全省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对群众异议较多、设置不规范的设备主动停止使用及熔断关停。

全面推行交通违法首违警告、轻违免罚。对已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的19种违法行为,车辆和驾驶人在我省2年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且本次交通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车辆和驾驶人在我省2年内有交通违法记录但6个月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对已列入“轻违免罚清单”的14种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或者经警示教育后6个月内又实施同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在此基础上,将再新增8种轻违免罚的违法行为。

目前,全省共实施交通违法首违警告19项,分别是“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轻违免罚14项,分别是“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审:田镇圆 二审:卢小伟 三审:蒋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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