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道|30万入职“国企正编”?花钱买“编”不成退款难

2024-04-10 21:11:0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余茜 谢龙彪]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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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4月10日讯(记者 余茜 谢龙彪)就业岗位“明码标价”,交钱就能入职国企?近日,长沙市民王先生(化名)向华声在线《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反映称,公司宣称花30万元就可以“安排”入职湖南某国企正式编制,交完钱后却变成了“劳务派遣”,王先生要求退款也屡遭推脱。

记者介入调查后发现,公司在未变更经营范围时,就已经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天心区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风华教育未在天心区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花30万元就能入职知名国企正式编制?

王先生向记者介绍,2023年初,他偶然结识了湖南风华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教育)负责人陈女士,并互加了微信。“她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国企和事业单位的招聘信息,正好有朋友托我帮忙留意工作,我便向陈女士咨询了招聘事宜。”

“对方称有内部名额,能提供一些知名国企的岗位,并承诺入职便是正式员工。”多次确认后,王先生于2023年6月6日向陈女士支付了5万元定金。

(陈女士向王先生提供的湖南地区《2023就业岗位明细》文档。记者截图)

随后,陈女士向王先生索要了一份简历,又提供了一份详细的湖南地区《2023就业岗位明细》,文档显示有180余个诸如航空、烟草、电力、石化、银行、学校等央企、国企、事业单位的岗位供挑选。“对方表示,岗位越稀缺、优质,费用越高。”

(双方签订的“推荐岗位就业服务协议”。)

(合同附件中备注的岗位信息。)

“最终,结合求职者自身条件和具体需求,我们选定了中国石油湖南分公司的文职或基础岗。”7月27日,双方正式签订了推荐岗位就业协议,就业服务费共计30万元,除前期支付的5万元定金外,王先生再次向陈女士账户转账20万元,剩余5万元择期支付。根据协议及附件约定,岗位性质为“国企直签正编”,陈女士也承诺尽快安排办理面试及入职手续,事办不成全额退费。

(风华教育开具的就业服务费收据。以上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一个月后,一位自称“中石油HR”的工作人员通知求职者去星沙某酒店面试。“电话沟通中,我们发现面试官其实是第三方劳务公司的工作人员,便拒绝了面试。”王先生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陈女士,之后陈女士又安排了两次面试,依然还是劳务派遣。

“花了二三十万,不可能找个劳务派遣的工作吧。”王先生提出全额退款,陈女士一直找借口拖延。

天心区人社局:该公司未在辖区内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据企查查显示,陈女士是湖南风华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此前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未有职业中介、人力资源服务等。2023年11月16日,风华教育经营范围变更,新增了职业中介活动。而王先生支付定金、签订合同的时间均在变更之前,意味着企业当时已经超范围经营。

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和湖南省人社厅印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依法向其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记者从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一栏中,未查询到风华教育的相关许可。天心区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风华教育未在天心区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风华教育办公场地。余茜 摄)

2024年3月28日,记者来到位于天心区南湖路456号蓝湾国际b座15楼的风华教育办公地,公司前台工作人员表示,陈女士一般不在公司,有事需提前与她预约。

4月8日,记者电话联系了陈女士,她以“不方便接电话”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据悉,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将由人社部门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0日,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栏目回应,投诉人王先生反映的就业协议退费问题系民事纠纷,建议他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对于该事件的后续进展,本栏目将继续关注。

(一审:田镇圆 二审:蒋俊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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