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走转改”——记者一线见闻】安化县移动“水上法庭”:乘风破浪去办案

2023-05-31 06:47:25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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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安化县柘溪水库湖面上,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讨论案情。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童迪 摄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夏似飞 邓晶琎 杨佳俊

【一线见闻】

“开庭!”

5月26日10时30分许,一艘停靠在安化县柘溪镇大坝码头的客船上,审判员张珺敲响法槌,宣布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这是湖南目前唯一一个移动“水上法庭”的庭审现场。自2017年成立以来,“水上法庭”已开庭审理环境资源、民间借贷、离婚纠纷、乡邻纠纷等案件340余件。

船上审案,有何不同?记者登船旁听。

船上开庭

“水上法庭”,由一艘54座小型客船改造而成。

走入船舱,审判席正上方国徽高悬,尤为瞩目。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均已落座。一位法警从旁听席前排起身,示意大家保持肃静。

“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审判员张珺宣布。

张珺来自安化县人民法院云台人民法庭。当天庭审的这件民间借贷纠纷案,是她常审理的案件类型。

“他还了部分,还欠13.3万元,一直没有兑现!”原告诉说。

“实际金额没有那么多!”被告一脸不满,答辩道。

双方就借款数目争论起来,庭审气氛瞬时紧张。一阵湖风吹过,水浪拍打在船身上,发出阵阵声响。

举证、质证、认证……张珺就借款时间、借款用途等展开法庭调查。

“你是否有完整的转账记录提交?”张珺追问被告。

“现在没有,可以庭后调取后提供。”被告申请延期举证。

随着庭审的深入,案件脉络一一厘清,原本有些急躁的当事人渐渐心平气和起来。

11时左右,张珺宣布休庭,待双方补充证据后,另择时间开庭审理。

船舱内有些闷热,旁听席的群众陆续下了船。

张珺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再次走向当事人,和他们交流注意事项。

“这里的案件大多是些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的事,我们要耐得了烦。”张珺大学毕业后,把8年青春献给了基层法庭。她最后一个下船,急着赶回办公室整理庭审笔录。

初夏的安化,天高云远,密林无边。

“你们看,柘溪库区水面宽广,周围乡镇群众出行主要依靠船只。”站在船头,安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黄伟指着身后的广阔水域介绍。

过去,柘溪、平口、烟溪、渠江、马路、奎溪、南金、古楼等库区沿岸8个乡镇的17万多名群众参加诉讼庭审,只能去平口(烟溪)人民法庭或位于马路镇的云台人民法庭,往返需花费约两天时间。

为减少库区群众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2017年8月,安化县人民法院在柘溪库区开设巡回水上审判庭,把法庭搬上了客船,为库区8个乡镇的群众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哪里有案件,‘水上法庭’就开到哪里,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黄伟说道,胸前的法徽在阳光下分外闪耀。

岸上回访

“呜——”随着一声汽笛长鸣,“水上法庭”再次启航了。

11时10分许,安化县人民法院资水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胡萍登上了船。她和法官助理尹雅丽要乘船去柘溪镇杨沙社区,对一起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

去年6月,资水环境资源法庭审结了一起“电打鱼”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按照法律法规,被告人谢某文需自费购买鱼苗投放,进行生态修复。

“老谢是脱贫户,还身患残疾,家里经济条件困难。”胡萍说,考虑到老谢的实际情况,法院责令他通过义务巡河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当地首例以“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案。

“感谢胡法官!”看到“水上法庭”缓缓靠岸,正在巡河的老谢迎了上来。

“现在还捕鱼吗?”一上岸,胡萍便问。

“不捕了,不捕了。”老谢连连摆手摇头,“感谢党和政府对我宽大处理。”

“我现在每天在岸边巡河,宣传环保知识,还经常叫上老婆一起清理沿岸垃圾呢。”老谢笑道,自己是一时头脑发热,才触犯了法律,十分后悔。

“家中有什么困难?是否需要帮助?”大家沿着水岸,边走边谈。宽严相济间,彰显着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上世纪80年代末,柘溪库区发展网箱拦网养鱼,富饶了一方群众,但粗放式发展,也破坏了水资源环境。

这些年,安化攻坚环境整治,坚持“十年禁渔”,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库区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从2021年起,柘溪库区地表水水质长期稳定在Ⅱ类。

工作16年,胡萍明显感到这两年关于环境资源的诉讼极大减少了。“今年‘水上法庭’还没有审理过一起水资源环境的案例。”

说话间,胡萍一行已搭乘“水上法庭”前往柘溪镇客运码头。

再过几天,将迎来“六五”环境日。胡萍和县法院的同事们选在客流量大的码头进行普法宣传。

快到12时,开往平口镇的客船要发船了。家住平口镇新正社区的刘光渺老人,接过宣传单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个道理我明白,家里人绝不搞非法捕鱼。”

“您老是守法标杆呢!”胡萍朝老人竖起了大拇指。

热闹的码头上空,荡漾着一阵阵爽朗的欢笑声。墨绿的湖面上,几艘客船破浪滑行,划出一道道银色的弧线。

【记者手记】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新时代实践

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以马锡五为代表的审判者,经常携带案件下乡,深入调查研究,审理案件,询问和气,耐心说服,坚持便民、为民原则,注重调解、调判结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得到群众高度评价,被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其核心要义仍是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安化县“水上法庭”的设立,极大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审判质效,打通了司法服务库区群众“最后一公里”,是传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新时代实践。

安化县“水上法庭”每次开庭都邀请当地群众前来旁听,庭审现场也就变成了“普法课堂”,“使群众在审判活动中得到教育”。这也恰恰是“马锡五审判方式”所体现的时代光芒。

(一审:谢振华 二审:刘乐 三审: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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