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粮 湖南饭——田长说】新晃侗族自治县田长: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协同推进

2022-09-29 06:50:16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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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黄利飞 通讯员 张琪汶 邹礼卿

“将耕地整治和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相结合,通过‘肥瘦搭配’,实现项目收益的平衡,完成矿山治理,这是一个很好探索。”不久前,湖南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示范项目现场推广会在新晃侗族自治县召开,与会代表对该县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协同推进的探索予以点赞。

湖南省在全国率先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并拓宽筹资渠道,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新晃侗族自治县县长、县级田长杨鹏介绍,作为该基金首投项目县,新晃充分利用基金资金,结合田长制的全面推行,统筹开展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

晃州镇洞坡村位于新晃西北部,山地面积广,地块细碎化,百姓耕作成本高,是新晃山区地貌的一个缩影。

“我们今年大力开展荒山整治,把无人愿种的低产地改造成连片玉米地,种植面积扩大了几十亩。”洞坡村党支部书记、村级田长姚水长告诉记者,8月下旬,玉米全部收获归仓,产量比去年增加了许多,基金资金到位后,将对这片玉米地进一步改良提质,助村民增产增收。

姚水长与村民谋划在稻田里播油菜种子的时候,镇上杨家桥采石场生态修复为旱地和林地的工程建设正酣,相关项目已进入尾声;隔壁凉伞镇一个砖厂生态修复为水田项目,正如火如荼进行。

据了解,采石场及砖厂完成生态修复后,可恢复水田22亩、旱地58亩、林地9亩,每年预计为周边村民增收107.2万元。

在杨鹏看来,有必要探索形成“田长制”与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发展新态势。“全县田长制推进会上,明确要求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根据规划,新晃还将全面启动17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原则,将修复成水田65亩、旱土358亩、林地8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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