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女子遭遇离奇案件 莫名“被结婚”还成了“老赖”

2022-06-23 09:57:20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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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被结婚”还成了“老赖”,她傻眼了

湘潭女子遭遇离奇案件 原来她求职时提供过身份证原件,被原公司负责人冒用

由于出行受限,信用分明显降低,湘潭的朱女士查询发现,自己竟然上了失信“黑名单”。更令她惊讶的是,因为在求职过程中上交过身份证,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居然与公司负责人“结婚”了。

6月21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获悉,通过该院努力,朱女士的失信执行人被取消。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黄静静 罗斯妮 通讯员 邵颖

出行受限,才知自己上了“黑名单”

2014年,朱女士通过58同城招聘网站,应聘到一家公司负责会计工作,2015年10月离职。“2018年初,我的支付宝信用分从700多掉到了500分,随后发现自己购买不了高铁票。通过征信网查询才发现,我被列入了失信黑名单。通过企查查APP上搜索自己的身份证号,居然查到了民事诉讼的案件信息。”朱女士百思不得其解,“我从来没有失信行为,怎么会上黑名单呢?”

2020年,朱女士咨询律师后了解到事情原委:2014年5月,朱女士曾经就职的公司负责人曹某以购车为由,向中国工商银行申办了一张额度40万元的购车专项分期信用卡,并提供了购车合同、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同年6月,曹某又申办了一张额度10万元的信用卡。至2015年6月,曹某拖欠透支款近44万元后,改变联系方式并逃匿。而曹某提供的结婚证上,结婚对象正是朱女士。

“2014年我入职时曾提供过身份证原件。”朱女士表示,万万没想到会被利用,莫名其妙地“被结婚”了,随后更是被判决要与曹某共同偿还债务。

从天而降的债务让朱女士寝食难安,多次联系曹某协商处理,都不了了之。朱女士委屈又愤怒,“结婚证我都没见过,更没有参与信用卡借贷,太冤枉了!”2021年7月,朱女士向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希望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多方取证还原真相,冒用者被判刑一年

曹某向中国工商银行湘潭分行申办信用卡提供的结婚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判断朱女士是否需要偿还债务的关键。

检察官从曹某提供的结婚证字号归属地邵阳市绥宁县婚姻登记处查到,该字号实际登记对象并非朱女士与曹某。根据常德市桃源县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登记信息显示,朱女士2018年2月6日与配偶刘先生登记结婚,彼时朱女士婚姻登记状态为“未婚”。检察官多方辗转,又向中国工商银行湘潭分行经办曹某信用卡的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行并未审核结婚证原件,只是将复印件存档。

历时2个月的调查取证后,检察院以此前判决所认定事实主要证据系伪造、原审被告曹某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与骗取贷款罪为由,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2021年9月25日,法院再审此案,并于当天下发了《民事裁定书》:撤销此案原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审原告的起诉。

同时,承办检察官也敏锐地发现曹某涉嫌刑事犯罪,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侦办,同步移送至该院刑事检察第二检察部。

2022年4月27日,雨湖区检察院以曹某犯有骗取贷款罪、信用卡诈骗罪向雨湖区法院提起公诉。今年5月11日,雨湖区法院依法判处曹某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曹某退赔被害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湘潭分行经济损失383567.66元。

提醒

这样保护个人身份信息

在求职应聘时,招聘方只有核对身份证的权利,如果需要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身份证的复印件明显处注明用途,书写时切记要从左到右覆盖到复印件上方。

根据法律规定,除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或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时,才可以查验和扣押身份证。这几种情况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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