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出台稳经济十二条措施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2-06-23 09:24:59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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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可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省医保局出台稳经济十二条措施: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保证参保人待遇不降低

6月22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该局出台《医疗保障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十二条措施》(简称《措施》),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保证参保人待遇不降低,支持定点医药机构正常运转,为稳住全省经济大盘贡献医保力量。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李娜 实习生 廖莹 吴雨霜

中小微企业可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措施》内容显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有条件的统筹区对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措施免申即享,实施时间为3个月。

此外,支持省内医药企业提质创新,对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省内药品和创新药,优化申报程序,及时挂网。

推进医药集采货款直接结算,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推进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中选产品货款,理顺医药货款结算流程,缩短医药货款结算时间,降低集采药品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做好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实现湖南省所有区县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全省所有统筹区全部开通5个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助力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

缓缴期间医保报销水平不降低

《措施》明确,全省15个统筹区做好参保人员待遇支付,确保缓缴期间医保报销水平不降低。

稳住医保基金基本盘,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科学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医保待遇清单,不得随意超权限出台制度政策,不得用医保基金支付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费用。

严把基金出口,严防欺诈骗保、药品耗材价格虚高、过度诊疗,防范基金流失浪费。

巩固三重制度保障功能,对“三重保障”后仍有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再救助制度规定,依申请给予救助。

提高医保基金支付效率

《措施》提出,医保部门提高医保基金支付效率,及时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资金,推动新平台月结功能及时落地,做到应支尽支,不得因医保基金收支困难、平台功能不完善、疫情等影响群众待遇标准及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效能。省本级医保经办机构把“两定”和“特门”准入等相关工作事项下放到长沙市,不重复开展现场评估,做到应放尽放。

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对填补重大疾病诊疗手段或诊疗项目空白、体现中医创新和临床价值的中医诊疗技术项目,按照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相关流程,予以优先审批。

支持“互联网+医疗”创新发展,对于医疗机构申报的新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加快受理审核,科学确定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计价单元、收费方式等,为跨机构合作开展服务、分配收入提供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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