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万元!湖南出台政策鼓励举报欺诈骗保社保基金行为

2022-05-14 11:43:0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卢小伟] [编辑:伍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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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5月14日讯(记者 卢小伟 通讯员 李娜)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是医保部门的首要职责。记者日前获悉,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湘医保发〔2022〕15号)(简称“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保社保基金行为,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六个部分,对举报奖励的标准、程序、领取等进行了细化。

《实施细则》所称的医疗保障基金是由医疗保障部门管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大病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等)、医疗救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险专项基金。

广大群众可以通过3种渠道举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本级举报电话、网站、邮件、电子邮箱、APP等,当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以及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上一级医疗保障部门或者国家医疗保障局。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

举报人举报事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1.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或线索;2.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3.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或媒体公开披露;4.举报人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及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或举报受理部门能够联系并核实举报人身份的匿名举报;5.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

奖励标准如何确定?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查实被欺诈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金额的5%给予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查实被欺诈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金额的3%给予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查实被欺诈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金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多人举报同一事实,奖励如何处理?如果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事实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以第一举报人为奖励对象;其他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对案件查处起直接、重大作用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如果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案的奖励额度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如何领取奖励?举报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奖励通知书》到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管理部门领取奖金。举报奖励资金,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联名举报的,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者或者第一署名者委托的其他署名者领取。

另外,举报人不能亲自领取的,可由代理人代为领取。由代理人代为领取的,必须出具举报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举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奖励通知书》。

收到《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奖励通知书》之日起,举报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领取奖金,超过30个工作日未领取奖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链接:

《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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