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印发2022年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 推进全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2-04-07 07:00:42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作者:张春祥 王颖异]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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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春祥 通讯员 王颖异

去年底,湖南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这是中医药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中医药发展进入快车道。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中医药强省”战略的工作要求,围绕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持续发力,我省日前印发《湖南省2022年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下称《要点》),聚焦重点任务,落实重点改革措施,带动全年工作实现新突破。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组织6—8个县(市)开展试点

《要点》明确,深化中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制度、示范引领。将中医药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预算,持续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投入。组织3—4个市州开展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建设,组织6—8个县(市)开展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县建设。加大医保支付对中医药倾斜力度,形成落地实施的“湖南特色”;探索实行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日间付费、打包付费等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中药企业开展中药制剂委托配置、中药共享调剂配送服务。建设7家区域中药制剂中心;通过“互联网+”,建设9家中药共享调剂配送中心,共享中药服务资源。组织10家公立中医医院开展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建设。

优化中医药服务供给,培养2000名“西学中”人才

《要点》指出,优化中医药服务供给,加快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建设心脑血管病、肿瘤、骨伤、肛肠、针灸等10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34家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特色诊疗中心”。建设21家中医康复中心和骨伤科、老年病科示范科室。

同时,实施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设置全覆盖;实施基层医疗机构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应用和20个基层常见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全覆盖。将中西医协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绩效考核和医院章程。建设2—3家省级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和8—9个“旗舰”科室。

《要点》强调,站位全局,科学谋划,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启动湖南省中医药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肿瘤、脑病、心血管病、肝病等重大疾病研究;组织开展湖南大宗道地药材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湖湘道地与特色药材生产保障和品质关键技术等重大科研攻关。

建设高职高专院校中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遴选培养5名中医药领军人才、50名学科带头人、200名骨干人才、1000名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和2000名“西学中”人才。

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推动“湘产”中成药在国外注册上市

《要点》提出,加快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释放活力、激发动力。研究制订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提质建设20个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推进“湘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推动1—2个重点中药大品种年产值过10亿元,4—5个中药大品种年产值过1亿元。

加大马王堆导引术等具有湖湘特色的中医养生功法研究推广力度;支持药膳、药饮、药妆、药浴和农业投入品等中药衍生产品业态规模化发展。提质建设邵东廉桥等3个中医药特色小镇。打造3条以上中医药文化康养精品旅游线路。

《要点》要求,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和海外传播,让中医药造福更多国家。加强湖湘传统中医药文化的挖掘、整理和研究,筛选8—10个活态中医药传统知识项目,形成4—6个具有湖湘特色的中医药文化研究成果。建设25家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14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5个中医药文化体验馆和2个中医药文化地标。

湖南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已在海外建设6个中医药机构,尤其是在津巴布韦建设的中津中医针灸中心发展势头良好。今年将创建1个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推动银黄清肺胶囊、妇科千金片等“湘产”中成药在津巴布韦、莫桑比克、老挝等国家注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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