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地球之肾”,湖南在行动

2022-01-18 15:44:23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作者:彭雅惠]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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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

腊月湖南,热闹非凡。每天都有冬候鸟飞抵、安家,选择在我省越冬的候鸟数量已经连续10年增长,黑鹳、白鹤、青头潜鸭、白琵鹭、小天鹅……一大批国家重点保护鸟类身影频现。

在洞庭湖区域,冬日撒欢的不止候鸟,还有麋鹿。曾因逃难而来的少量野生种群,在这里繁衍生息,如今达到200多头,成为全球自然野化程度最高的麋鹿种群。

百鸟低旋,雁鸭游弋,麋鹿驰骋……在湖南1530万亩湿地上,洋溢着生命的欢唱。

“我省对湿地生态的修复与保护成效显著。”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长清表示,湿地、森林和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湖南湿地,正逐渐展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图景。

国家湿地公园数量全国第一

2022年伊始,好消息传来。永顺猛洞河国家湿地公园、临澧道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正式被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2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意味着我省已有3处国际重要湿地、5处国家重要湿地、52处省级重要湿地、78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网络更加完善,湿地保护率达70.54%,国家湿地公园数量名列全国第一。

“我省湿地保护经历了摸清家底和夯实基础、抢救性保护、全面保护三个阶段。”省湿地保护中心负责人介绍,2005年《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颁布,2010年起湿地保护率、湿地保护修复相继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并进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近年来,我省以洞庭湖湿地为重点实施了退耕还湿、湿地保护恢复、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在湘江流域开展了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并推广到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十三五”期间,全省开展退耕还林还湿面积3.85万亩。

目前,我省大多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落实了“一区一法”和“一园一法”工作,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逐渐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湿地生态明显改善

“植物多样性逐渐恢复”“越冬水鸟数量大幅上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逐渐提升”……前不久,省林业局公布《洞庭湖湿地生态状况监测评估报告(2015-2020)》,对“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

“随着欧美黑杨全面清理、非法矮围彻底拆除,湿地土壤种子库密度和物种数显著增加,地上植被物种数从22种增加至30至32种。”参与该监测评估的相关专家表示,洞庭湖湿地生态得到有效修复。

生态修复不止在洞庭湖湿地。湖南是全国湿地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蕴藏着大量的珍稀濒危湿地植物,如中华水韭、莼菜等,湿地动物资源也特别丰富,如中华秋沙鸭、小白额雁、麋鹿等。“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113个、湿地保护恢复工程8个,修复退化湿地面积约130万亩。

近年来,我省积极与全球环境基金会(GEF)、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等国际组织合作,实施了多项湿地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升了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目前,湿地保护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要湿地生境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全部纳入了保护范围。”省湿地保护中心负责人介绍,2021年初来洞庭湖越冬水鸟达28.8万只,为近年来之最,多种一级保护鸟类数量明显增加,“水中大熊猫”中华秋沙鸭数量逐年创新高,并且分布区域扩大到“一湖四水”流域。

构建“一区四带一网多点”保护空间

“《湿地保护法》将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省林业局副局长李林山表示,“十四五”期间我省湿地保护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在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下,我省将着力构建更先进的湿地保护空间——“一区四带一网多点”。

“一区”指以洞庭湖区为核心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四带”指以湘资沅澧四水及一级支流为纽带打造湿地生态涵养带;“一网”指以湿地公园、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为依托,构建全省湿地保护网络;“多点”指以巩固拓展退耕还林还湿试点成效与小微湿地保护建设相结合,多点提升湿地保护修复成效。

“到2025年底,我省湿地面积将进一步增长,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李林山说,湖南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合理利用进一步规范,生态系统质量进一步提升,生态功能进一步改善,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也将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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