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2021年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捕猎7只野生锦鸡,男子被判植树造林60亩

2022-01-14 22:27:1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智芳] [编辑:伍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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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1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刘士琳 吕亮)今天,记者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729件,立案9800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940件,提起诉讼481件,一审审结案件428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介绍,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共保护受损耕地、林地29396.9亩,水源面积49481亩,清理河道377.4公里,督促关停、整治污染企业和养殖场649家,整治和规范农贸市场121个、校园周边商店650家、药房诊所235个,督促回收和清理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341092吨,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及治理恢复费用1.9亿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保护国有财产权益价值13.49亿元。

其中,6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2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31批指导性案例,1件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研究基地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评为精品案例,2件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成果展示,2件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

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形成社会公共利益监督、保护合力,实现专项活动办案类型全覆盖、数量稳进、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专项监督线索3065件,立案2915件,磋商结案129件,起诉215件,法院审结160件,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均得到支持。

案例:捕猎7只野生锦鸡,男子被判植树造林60亩

2019年2月以来,男子田某先后6次使用猎套工具,在湘西州龙山县洗洛镇小坪村地段的山林中非法猎捕红腹锦鸡7只,并拍摄相关视频,所猎获的野生动物中有3只被其食用。通过田某保留的视频和实物,经聘请野生动物专家鉴定,其猎捕的野生动物7只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

专家认为,田某非法捕猎红腹锦鸡的行为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成立因果关系,资源损失费1.5万元,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4万元或者替代性修复环境植树造林60亩。

2020年2月17日,龙山森林公安局将正在侦查的田某涉嫌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一案涉公益诉讼案件及时移送至龙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同年7月15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田某赔偿因侵权完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1.5万元。采取替代性方式修复林地60亩或者承担修复费用4万元。判令田某以公开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11月3日,龙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田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5万元,替代修复林地60亩或者承担修复费用4万元。田某以书信方式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判决后,田某的道歉信张贴到涉案地各村部,他的家人也在印家界自然保护区植树造林60亩并缴清了罚金和资源损失费。2021年4月,今夜主管部门对其植树造林区域进行验收,成活率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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