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湖南这些医药机构可以买

2022-01-10 19:20:1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琪] [编辑:伍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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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1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湘无恙 实习生 肖雨璐)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今年元旦落地执行,谈判药品如何解决进入定点医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近日来,湖南省医保局出台了多项新规,确保患者能更加轻松方面的买到所需的药品。

湖南省本级37家“双通道”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医保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目录后,离患者能买到还需要确定“双通道”管理定点医药机构。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今天发布了《关于省本级第一批“双通道”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查询得知,共有37家定点医药机构拟纳入省本级第一批“双通道”定点管理,其中医疗机构17家,零售药店20家。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

公示期过后,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与医药机构签订“双通道”管理定点协议,参保患者就能按政策到上述医药机构买药了。

据了解,2021年10月27日,湖南省医保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做好湖南省第一批医保“双通道”管理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明确,通过公开接受企业申请、组织专家遴选、征求部门意见、社会公示程序,经研究确定,将48个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湖南省第一批医保“双通道”管理范围,包括西药39个,中成药9个,“双通道”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新入目录的67个谈判药品,我省通过“双通道”等方式落地

日前,省医保局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通过“双通道”等方式保障谈判药品落地。

《通知》内容显示,全省各地医保部门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快配备谈判药品,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落实配备首要责任,确保谈判药品应配尽配。

对于医疗机构无法配备的谈判药品,要建立健全处方流转机制,强化“双通道”药店对谈判药品的配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地对新进入目录的67个谈判药品,确保市级至少1家定点医疗机构,区县级至少1家定点零售药店配备,更好地满足患者合理用药需求。

据介绍,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省医保局综合考虑临床价值、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等因素,对谈判药品施行分类管理,其中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通过专家遴选程序,确定司美格鲁肽注射液(见相关链接)等药品按照《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单行支付范围,其它新增国家谈判药品按《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纳入乙类管理,符合门诊慢特病管理的,纳入门诊慢特病医疗机构及药店保障范围。

延伸

什么是“双通道”?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为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适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定点零售药店渠道供应保障,原则上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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