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纪委监委严把“三关” 对被监督单位进行贴身监督

2021-07-08 10:49:32 [来源:衡阳日报] [作者:邱俏梅]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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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日报讯(通讯员 邱俏梅)昨日,笔者从石鼓区纪委监委获悉,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列席所派驻单位会议120次,研究事项280条,提出意见建议68条,均被采纳。

为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今年年初,石鼓区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试行)》),就“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内容和范围、集体决策的原则和要求,集体决策监督的方式、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区纪委监委通过严把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落实“三关”,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进行贴身监督。

“现在食堂已经从半包制改为全包制,不需要再专门设置一个临聘岗位从事物资数量清点工作。建议对人员进行调整,由在编在岗的职工进行统一监管,这样不但能缩减临聘人员,还能加强对食材质量的把关。”不久前,在石鼓区机关事务与接待中心召开的有关食堂管理事项的“三重一大”会议上,该区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食堂采购管理、岗位设置提出了针对性意见。

“《实施意见(试行)》下发后,要求各单位提前2个工作日报送会议通知和材料,这样我们就有时间来查阅资料、了解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石鼓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王劲表示,《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细化了“三重一大”具体内容,明确“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改善了派驻机构“被动监督”问题。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紧紧围绕提升“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效能,强化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日常监督从严、常在、常态,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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