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星龟、豹纹陆龟、王者蜥蜴……养一屋子“宠物”的老板获刑

2021-06-13 09:58:1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智芳 通讯员 黄驰宇 杨贱娣] [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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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星龟、豹纹陆龟、王者蜥蜴……

养一屋子“宠物”“水族馆”老板获刑

华声在线6月12日讯 印度星龟、蜥蜴……一男子因爱好爬行动物,而饲养了不少特别的“萌宠”。今天,记者从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嫌疑人刘某华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举报】邻居发现他家成“野生动物园”

“我们接到辖区居民举报,称有邻居在家里饲养了很多珍贵野生动物,‘家里简直就是野生动物园’。”2020年11月,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森林公安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居民刘某华家中饲养了多只印度星龟、王者蜥蜴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举报属实。现场暂扣了刘某华饲养的8只陆龟(含印度星龟、缅甸星龟、豹纹陆龟)、6只蜥蜴。

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的印度星龟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中的物种,是禁止个人买卖和饲养的。

【嗜好】“就是喜欢爬行动物,当‘宠物’养”

“我平时没有别的嗜好,就喜欢这些爬行类动物。”刘某华交代,他是一家“水族馆”老板,也是一名爬宠爱好者,有时候会通过网络平台或者朋友,收集一些“宠物”信息。

刘某华养龟投入很大热情,天天给龟喂食洗澡,呵护有加。“我对它们都很好的,除了买卖我也曾送了几只给朋友,他们后来又送回给我了,这说明我确实蛮喜欢的。”刘某华说,饲养这些动物有多年,对于他们的生活习性和外貌差异比较了解。虽然同一物种,但他能很快分辨出这些动物体形和外表上的不同处。

“我知道它们是国家保护的,不允许私人饲养和交易。”刘某华坦言,因害怕被执法部门发现,每次交易后都会第一时间删除聊天和转账记录。

【判刑】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3年半

2016年至2020年期间,刘某华在未取得国家相关机构审核批准的情况下,通过花鸟鱼市场、网购等渠道从他人手中购买了多只印度星龟、缅甸星龟、豹纹陆龟以及多条王者蜥蜴。

经鉴定,涉案的印度星龟、缅甸星龟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中的物种;涉案的豹纹陆龟、王者蜥蜴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中的物种,均禁止个人买卖和饲养。

目前,扣押的涉案印度星龟、缅甸星龟、豹纹陆龟以及王者蜥蜴已被移交至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收容救护。

今天,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黄驰宇 杨贱娣

提醒

购买野生保护动物,买卖双方都有罪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饲养宠物的品种也逐渐增多,陆龟、蜥蜴、蛇类、鸟类等动物成了新潮的宠物。然而,大部分市民却不知道这些“萌宠”是否属于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一不小心就会触犯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

该案承办人提醒,凡是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录内的野生动植物种,均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不得进行饲养、买卖。

“野生动物辨别是个‘技术活’,不可能让老百姓一下子变得‘火眼金睛’。”承办人提醒,只有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在收养宠物前能主动辨别,可有效预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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