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划片招生”推广至县区 二手房学位再使用须隔6年

2021-04-16 09:09:14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孙晓静 陈章蓉 郑奕]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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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醴陵攸县茶陵炎陵城区“划片招生”,二手房学位再使用须隔6年……

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看仔细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孙晓静 通讯员/陈章蓉 郑奕) 4月15日,2021年株洲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举行,就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及中考中招的主要政策进行详细说明。相比去年,今年有哪些变化?记者为此做了梳理。

一市一区三县城区实行“划片招生”

“今年我市在各县市区的县城区域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建国表示,在义务教育阶段,去年我市城区公办学校已严格实行“划片招生”,今年将推广到醴陵、攸县、茶陵、炎陵、渌口区的县城区域。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科学划定招生片区,并公布划片方案,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他介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多轮多批次招生,并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则实行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只限本市范围,不得跨市州招生。”他强调,一经查实存在违规招生,将严肃处理。

二手房学位再使用须隔6年

“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四种类型排序入学。”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齐长新表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在划定片区内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无房”的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需要注意的是,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即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方能申请。

不少家长关注的二手房学位政策也有了答案。在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房产已申请学位,须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此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齐长新说。

同时,我市将继续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保障优惠对象的子女依据政策规定安排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市县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由各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中考时间为6月18日至20日,恢复体育中考

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同步出炉的,还有2021年株洲市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据了解,相比去年7月份举行中考,今年全市中考时间略有调整,文化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8日至20日。去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取消的初中毕业体育考试,今年恢复至5月8日至21日举行。

除此之外,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组织形式、考试时长、科目分值保持不变。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等第呈现。用于毕业时,考试成绩按比例用A、B、C、D、E、F六个等第表示。用于升学时,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每科均以实得原始分计分;综合I和综合II采用赋分制,以实得原始总分进行排序赋分,学科成绩满分为850分。

统一招生录取平台,同一考生只享受一次最高加分

“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平台,所有招生录取须通过平台操作,未经平台录取的学生不可注册学籍。”李建国介绍,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部纳入中招系统,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由系统抛档录取。中考成绩将于7月2日前揭晓,继续实施“学业等第入围、学科成绩排序”的录取方式。

据了解,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于7月5日启动,但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较往年略有不同,安排在7月13日至15日。今年继续分为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专业生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文化生招生五类录取方式。任何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超出范围跨区域招生,四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在所属行政区域内招生,渌口区按计划面向城市六区招生,市直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到渌口区、醴陵、攸县、茶陵、炎陵招生。

招生优惠政策方面也略有调整。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最高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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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时间点

1.6月5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完成划片并公示。

2.6月30日前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迁入相应片区。

3.7月1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报名系统开放。

4.7月15日前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完成网上报名。

5.7月20日前各区教育局落实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派位。

6.8月5日前符合入学条件的无房无户等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完成网上报名。

7.8月10日至15日各区教育局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的资料进行审核。

8.8月20日前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高中招生工作时间点

1.7月5日公布自主招生录取名单。

2.7月6日公布指标生录取名单。

3.7月7日、8日公布专业生录取名单。

4.7月9日、10日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5.7月13日至15日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录取。

6.7月17日、18日民办学校征集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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