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展2021年度“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

2021-03-01 11:45:25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丛笑]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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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2021年度“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

消费记得开发票 有三次中奖机会哦

长沙晚报2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丛笑)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索取发票意识,规范发票开具行为,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决定在全省开展2021年度“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

自然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购买商品或服务(购买不动产、自来水、电、燃气、电信服务、保险服务除外)所取得的票面金额在100元以上(含)的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湖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参与一次开奖。

一次开奖每日一期,每期设3个等次奖项,中奖名额7100名,分别为: 一等奖10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100元;二等奖100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20元;三等奖600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5元。

一次开奖为即时开奖,消费者在参与摇奖后,可当场获得中奖结果。中奖奖金以微信红包或支付宝转账形式即时发放,微信红包发放至参奖者“湖南税务”公众号页面,需要在24小时内领取。

二次开奖前1个自然季度内成功参与过一次开奖且未作废、未冲红的发票可以参与二次开奖。二次开奖每季一期,每期设中奖名额100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2000元(含税)。

二次开奖采取现场开奖方式,于每个季度结束后第2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举办。

三次开奖前1个自然年内成功参与过二次开奖且未作废、未冲红的发票可参与三次开奖。三次开奖设一期,设中奖名额1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10万元(含税)。

消费者成功参与二次开奖后,即自动参与三次开奖。

参与开奖发票票面金额每增加100元,即增加一次摇奖机会,发票票面金额越大,摇奖机会越多,每张发票只能中一次奖。每个自然人每期二次开奖、三次开奖最多中奖一个。

三次开奖采取现场开奖方式,于2022年一季度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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