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依法保护企业发展

2020-09-18 10:53:5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何金燕 刘沁]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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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9月17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刘沁)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9月1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用好司法政策切实保护企业发展的通知》(共十四条),并发布湖南法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十大典型案例。

《通知》提出,审理民营企业家、企业经营者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应严格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被告人主观恶性、危害后果、认罪态度、配合监管等因素准确适用强制措施和刑罚,最大限度避免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审理涉中小微企业的民商事案件,应严格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加强部门协作,研究更合理的执行方案,依法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在执法办案工作中,要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大局,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采取司法应对措施,以稳市场主体为切入点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护企业发展。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联动效能。要建立和完善系列案件审判执行统一协调机制,避免因裁判尺度不一致或者工作简单化而激化矛盾。要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 “六稳”“六保”工作大局贡献司法智慧和司法方案。要加强法制宣传,特别是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释放保护企业发展的明确导向。

《通知》强调,要密切关注各类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件,对服务“六稳”“六保”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成因,尽早提出对策。湖南高院将把全省法院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问责范围,将对履职不力的行为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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