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纪委通报4起项目建设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020-09-11 09:53:48 [来源:株洲市纪委监委]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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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纪委省监委、株洲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项目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日前,株洲市纪委对4起项目建设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通报。这4起典型问题是:

1

茶陵县南马电子科技项目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签约不落地)。2016年2月,茶陵县人民政府与深圳南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南马电子项目投资合同书》。茶陵县在项目用地选址上脱离实际、决策不科学、准备工作不充分,多次选址没有落到实处,导致项目规划许可、发改立项等手续都不能及时办理,造成项目迟迟无法落地开工。近期,市纪委监委向茶陵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监察建议书,督促加快项目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推动项目早日投产、早见成效。

2

中小型航机与燃机研发及平台研制产业化项目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工不真实)。2018年3月,在中小型航机与燃机研发及平台研制产业化项目还未设计和立项时,为了完成任务,高新区航空项目组将该项目上报为开工项目,举行了开工仪式。2018年11月,为配合天元区项目开工仪式,该项目在未办理报建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再次被上报为开工项目。自2018年以来,该项目多次举行开工仪式,但未实质性开工,直到2019年12月30日项目才正式开工,属于典型的“开工不真实”问题。近期,市纪委监委对中小型航机与燃机研发及平台研制产业化项目天元区联系领导进行了约谈。

3

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中心项目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竣工不及时)。2014年8月,该项目(一期)正式立项,计划竣工时间为2019年1月,项目业主方为株洲市国盛公司(市交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项目(一期)市场工程尚在建设中,已超过合同工期,未按时竣工。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市交发集团未正确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执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不严,对子公司考核流于形式,下达给国盛公司的经营目标任务均未按期完成,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对子公司的领导监管不力,针对国盛公司存在任务完成不及时、招商引资不到位及工程项目管理不善导致项目推进迟缓的问题没有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也未对国盛公司管理层人员进行调整和补充,导致项目长时间停滞,迟迟未能竣工。近期,市纪委监委已向市交发集团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4

炎陵县神农古镇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烂尾项目)。2012年,炎陵县人民政府与湖南千家宜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县旅游服务中心暨神农古镇项目合作协议。2014年11月12日该项目奠基开工,同年12月8日项目名称调整为“炎陵县神农古镇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问题频发,推进缓慢,未能按计划竣工,后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而停工,目前处于烂尾状态,具体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盲目决策,可行性论证不充分。炎陵县委、县政府未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盲目决策,同意开发商在草坪河上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导致该项目违规占用河道建设,造成项目整体推进缓慢。二是违规行政,为开发商提供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的优惠性招商政策。炎陵县政府与千家宜公司签订协议中的“项目优惠政策”内容违背了国家“不得变相减免土地收入”的规定。三是履职不力,调查核实不到位。对项目开发商的实力未做实质性的全面考察,调查核实不到位,导致缺乏实力的开发商被引入项目建设,给该项目的实施推进埋下重大隐患。四是权责不明,项目指挥部形同虚设。项目指挥部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具体,各内设机构责任没有压紧压实,未能科学指导督促项目按协议加快建设。五是执法不严,未及时有效制止违规建设行为。炎陵县住建局、水利局等职能部门对投资方未批先建、占用河道擅自开工建设等问题未能依法依规查处,而是采取“开绿灯”的态度应对,导致该项目后续问题层出不穷。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对炎陵县委、县政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炎陵县委、政府尽快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解决方案;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由炎陵县委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通报强调,抓好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实现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支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从这4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反对和整治产业项目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严肃查处产业项目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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