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村(居)民议事会”制度化解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

2020-08-31 09:27:3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周俊 梁绍辉]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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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8月30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周俊 通讯员 梁绍辉)“信访人反映问题,公布前期调查办理情况,政策解答,村民代表评议,听取信访人意见,举手表决,宣布评议结果。”近日,在娄底市信访局,村(居)民议事会化解信访矛盾的经验和做法,让前来学习观摩的基层干部受益匪浅。

近年来,娄底将信访矛盾化解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事项,在总结“屋场会”的基础上,创新“村(居)民议事会”制度,综合基层调解、干部联村、结对帮扶、党员示范等方式,通过发挥群众在矛盾处理中的主体作用,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有效推动化解了一大批疑难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今年以来,全市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4.5%。

据介绍,村(居)民议事会成员从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员、乡贤能人和群众代表中推选产生,一般由15至21人组成,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议事会成员总数的50%。公开评议时,赞成票超过参加议事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通过。

矛盾调处评议过程中,通过职能部门政策法律宣讲和解释,提升群众政治法律水平,消除政策盲区;通过乡贤能人、左邻右舍现场对话,实话实说、消除隔阂、化解矛盾,解开信访人的“疙瘩”;通过群众评议,将干部讲群众听的“一言堂”,变为群众可诉可说的“群言堂”,把“谁来解决、怎么解决、何时解决”交给群众代表讨论决定,充分体现群众意愿。

娄底出台村(居)民议事会制度重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明确议事规则、议事议程和成果运用;明确县市区、乡镇由市级领导联系指导,村由县级领导联系指导,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变群众找部门为干部找群众,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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