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20-08-13 09:49:45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姚懿容 戴文韬 李德志]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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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讯(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戴文韬 李德志)为推进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常德中支、常德银保监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完善担保体系建设,依法依规采取撤销、合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市级担保公司设立,积极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县市单独设立担保公司,并力促各担保公司逐步达到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支小支农支新)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比例不低于80%的要求。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担保公司开展的支小支农支新担保业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除贷款利息和担保费外,不得以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涉及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及其他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抵押、出质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应缴(交)纳的非税收入、服务性收费等相关费用,比照园区工业项目优惠政策等相关规定予以减免。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及时、高效办理支小支农支新担保业务相关手续;担保公司要尽可能降低反担保要求,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审核审批时间;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建立担保费补贴机制,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新增支小支农支新业务,按照0.5%的标准给予担保费补贴,并对支小支农支新和降低融资担保成本成效明显的担保公司,予以适当奖励。

《通知》还就银行类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分险责任予以进一步明确,市县担保公司要积极争取加入国家、省级再担保体系,加快构建“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要结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年度考评考核,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落实20%的风险分担责任;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辖内担保公司上年末在保余额的0.5%安排代偿补偿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对申请由市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的区县(市),市级担保公司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与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协商采取缴纳风险保证金的方式,确保政府10%分险责任及时、足额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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