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才18条”出台 基层工作人员怎么看?

2020-07-31 09:25:10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李琼皓 田淏仪] [编辑:周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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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记者李琼皓实习生田淏仪长沙报道

湖南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完善激励机制等六大方面制定18条意见,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拓展基层事业单位人员职业空间,强化待遇保障,引导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意见》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7月29日,记者走进扎根基层的工作人员,倾听他们的心声。同时,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将全面服务基层人才“愿意留,留得住,干得好”。

乡村教师:《意见》鼓励作用较大

唐巧艳今年37岁,出生于祁阳县黄泥塘镇,是一名乡村教师。2004年她分配到边远农村小学三联完小工作,现任教于黄泥塘镇唐家岭完小。

《意见》提出,逐步提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唐巧艳说,近两年教师的工资提高了不少,前年她的待遇就增加了300元,意见对于年轻、工资较低的农村教师鼓励作用较大。

赵双喜是浏阳市集里医院眼科主任,2001年9月进入医院工作。《意见》提出,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职称应当有累计1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对此,赵双喜认为,医生去基层锻炼是非常必要的。他说,基层医院是个很好的“大学”。

基层存在人员晋升通道较窄现象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1月1日,该管理处赴娄底市双峰县召开座谈会,就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发现双峰县乡镇事业站所超编严重,经过了解,该县撤区并乡后,由于人事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编制规格受到限制,人员晋升通道较窄。

无空缺岗位数,就无法补充新的血液,事业单位队伍将趋于老化,青黄不接的矛盾渐渐凸显。这位负责人提到,破解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留人难”瓶颈,需从“保待遇”、畅通基层人才向上流动渠道,绩效工资向基层工作人员倾斜等方面下功夫。

如《意见》第一条提到,推进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制度改革。该负责人解读,“如双峰县的情况,就按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整合,调整,按照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已经超编超岗的,暂时难以消化的乡镇事业单位,允许超岗聘用,将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全部纳入岗位管理。岗位设置完成后,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消化到位。”

又如,此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显示,给予基层工作人员奖励,一般分别不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20%、2%,整体表现突出的,嘉奖比例一般不超过25%。该负责人提到,依据《意见》规定,乡镇事业单位在开展定期奖励时,按奖励规定权限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嘉奖比例可由20%提高到25%、记功比例可由2%提高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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