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肥染毒瘾,17岁女孩走上贩毒路

2020-06-25 12:33:4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杨昱 龚文]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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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肥染毒瘾,17岁女孩走上贩毒路

长沙市法院一年审结毒品刑事案件1131件 法官:吸毒极易转化成犯罪,别因好奇付出代价

华声在线6月24日讯 17岁的周恬(化名)本是一个思想单纯的女孩,因在网上看到吸毒可以迅速减肥的消息,购买了少量毒品吸食。没想到减肥的目的没达到,自己反而染上了毒瘾,没有经济来源的她更是因此走上以贩养吸的不归之路。

6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毒品犯罪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9-2020年长沙法院十大毒品案例。据悉,自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6月23日,长沙市法院共审结毒品刑事案件1131件,判处毒品犯罪人数1736人。

17岁少女为减肥吸毒

17岁女孩周恬在得知吸毒可以减肥后,购买了少量的毒品开始吸食。让周恬郁闷的是,减肥没啥效果,自己却慢慢离不开毒品了。

在他人的怂恿下,周恬走上了以贩养吸的不归之路。2018年8月的一天,她将少量毒品大麻以230元价格贩卖给朋友易添(化名),这时的她差2个月就满18岁了。

2019年1月11日,周恬通过微信转账收取1300元后,再次将5克毒品大麻贩卖给易添。

下家寻刺激骗人吸毒

2019年3月25日晚,易添、温某等人来到宁乡市玉潭镇一KTV包厢唱歌。为了寻求刺激,易添将毒品大麻卷成香烟的形状,哄骗同行的多名女性朋友吸食。对于朋友们的质疑,易添谎称就是一般的香烟。当多名女性朋友被欺骗吸食了毒品大麻后,随即产生了头晕、呕吐感。经过检查,证实均是吸食毒品而引起的症状,警方随即将易添、温某两人控制住。

据交代,哄骗他人吸食的大麻,均来自周恬手中。2019年3月29日,周恬被宁乡市警方传唤到案。

宁乡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周恬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易添犯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温某犯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易添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3名被告人都是初犯,基于对毒品的好奇和误解,才步入歧途。他们所不知道的是,正常人一旦吸毒就极易转化成毒品犯罪分子。”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杨惠宇如是说。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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