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支书被举报三大问题,结果均查否,但“新麻烦”来了……

2020-06-07 10:40:52 [来源: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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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

近日,《举报回复》栏目收到群众反映称,郴州市北湖区仰天湖桃源村党支部书记何生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栏目组立即向郴州市纪委监委进行了转办。

郴州市纪委监委回复

收到转办函后,根据郴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领导批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北湖区纪委监委成核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核实情况

何生,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郴州市北湖区人,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干部,2015年9月至2019年11月任区委驻仰天湖瑶族乡桃源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村第一支部书记。

关于反映“何生为应付上级扶贫检查,2018年12月用2000元租用该村养猪户庞付才的20头香猪,运至早已倒闭的该村扶贫农庄五里桥养猪场,检查完后又运回庞家”的问题。经查,2018年上半年,桃源生态(桃旺养殖)合作社猪场部分由于环保问题需要整治,因第三轮承包者李班华不愿投入资金进行环保设施改造,加之村民吴绪平提出猪场排污损毁其稻田,要求村委会征收其稻田的协议没有达成(之前已支付其2016—2020年租金),导致猪场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18年下半年,区有关部门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合作社没有存栏猪,建议猪场还是要运作起来。为完成这一任务,支村两委考虑到养殖藏香猪排污少,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从邻近的猪场拉10—20头藏香猪试养,并于2018年12月5日与养殖户庞富财签订了试养协议。藏香猪拉到猪场2、3天后(这2、3天由庞富财照料),庞富财发现藏香猪到新的猪舍不适应环境,加之猪场离家远,两头照应不过来,便提出了终止试养协议。试养结束后,村委会共补助庞富财运费、母猪受伤损失费、误工费等2000元。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关于反映“该养猪场2016年获得省扶贫资金80万元,实际投资不足40万元”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为桃源生态合作社养猪场。桃源村于2016年收到上级拨付的财扶奖金80万元(后增加了专项扶贫资金6万元用于杭白菊项目,拨付给了桃源生态种植合作社)后,召开支村两委会研究制定了《桃源村精准扶贫奖补方案》,并报区级联点领导区武装部政委郭拥军同意,将80万元财扶资金的2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80%用于产业扶贫。桃源村经会议研究对80万元财扶资金作了如下分配:1.拨付给桃源生态种植(桃旺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48万,用于建设猪场、鸡场、酒厂、农庄等;2.拨付给绿佳(顺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6万元,用于种植油茶、黄桃等;3.拨付给一组、二组、三组各2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修路),拨付给4组、5组基础设施建设款10万元。经核查合作社票据,桃源生态种植(桃旺生态养殖)合作社实际收到财扶资金48万元,杭白菊专项扶贫资金6万元,共计54万元。经查看桃源生态种植(桃旺生态养殖)合作社票据,合作社共支付各项建设费用507085.5元(含第一年承包租金36000元)。经区扶贫办、区财政局组织人员对桃源合作社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桃源合作社现有资产为51万余元,略高于其建设费用。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关于反映“贫困户评定优亲厚友”的问题。经核实,何生与贫困户肖炳顺、郭卫塘、郭佳才没有亲戚朋友关系,但是与上一届桃源村支书肖罗顺有亲戚关系,经北湖区扶贫办核实贫困户档案,发现以上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评定均按照本人申请、致贫原因核实、村民小组推荐、村评议代表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公示等程序进行,符合国家有关扶贫政策规定要求,其家庭条件当时符合当年贫因户评定条件,暂未发现有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不属于错评。肖友山因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一超过”,不符合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但通过查阅村级相关会议记录与《湖南省农村贫因户申请审批表》对比发现,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评议小组成员参会人数(19人)与《湖南省农村贫因户申请审批表》表中表述的参加会议人数(18人)相差1人。核查组将该情况反馈到区扶贫办,经区扶贫办认定,上述情况存在填写记录不规范问题,但不影响肖炳顺、郭卫塘、郭佳才3位村民按程序评定为贫困户享受贫困户相关政策的事实。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建议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郴州市北湖区仰天湖桃源村第一支部书记何生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问题现已查清,反映的相关问题均不属实,建议予以了结。但经核查组延伸核查,发现何生及上一届村支书肖罗顺等人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已对上述二人分别予以党纪立案和政务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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