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主城区经适房货币补贴方案出台 最高每户补贴6万元

2020-05-07 09:36:50 [来源:岳阳日报] [作者:谢凌]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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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日报讯(记者 谢 凌)5月6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解决岳阳市主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2020年度岳阳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低收入无房户每户一次性补贴6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每户一次性补贴5万元。

据悉,货币补贴的范围和对象为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范围内具有城市非农业户口低收入家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由各区自行负责)。补贴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补贴原则按照先购后补、不购不补;分期分批解决;公开、公平、公正;已租住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的,先退后补;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或其他住房货币补贴的,不再补贴。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一)具有本市主城区城镇户籍,并在市主城区工作或经常居住;(二)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出售、赠予、出租自有产权住房的,不属于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情形;(三)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主城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补贴范围和申请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应在2020年5月10日至6月15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科申请登记。

此外,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2月28日,领取了《岳阳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的货币补贴对象,应在市主城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建筑面积在60(含)至144(含)平方米的成套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普通住房一套(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低于或超过规定面积的,不得享受货币补贴。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住房的,补贴发放凭证作废。

对冒领、骗取货币补贴者及提供虛假证明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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