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多项“暖企”政策助力企业渡难关

2020-02-25 10:52:07 [来源:团结报] [作者:王新竹 梁宏滕 向明琪]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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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报讯(王新竹 梁宏滕 向明琪)近日,保靖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返乡创业人员若干政策的通知》,从鼓励稳岗就业、降低企业成本、加大金融支持、促进项目投资等方面出台12条硬核“暖企”政策,助力企业、返乡创业人员共克时艰。该通知出台的政策措施执行至2020年7月31日止。

在鼓励稳岗就业方面。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招用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就业劳动力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开展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奖补,继续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企业评选活动,对每个领军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实施创新创业带动就业“310”工程,重点支持优质初创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优质初创个体工商户(含家庭农场),分别给予1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补。落实线上培训支持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对承担培训的线上培训平台,根据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重点群体人数,按照当地该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的20%向线上平台支付培训补贴。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对招录建档立卡户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企业社保补贴。

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对园区企业标准化厂房、企业公租房一季度租金全免,二季度租金减半。减轻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压力,经企业申请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缓缴社保,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应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缴费的参保企业未按时缴费的,可先行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适当延长失业金申领期限,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提供“助保贷”“农信担”“应急转贷”等融资转贷业务、对因受疫情响无法生产、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会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货、压贷,允许其适当延期还款,做好展期续贷服务。

在优化复工服务方面。加强企业电力、交通、物流、运输等方面保障。 在促进项目投资方面,支持优势产业链重点企业发展,对白酒、矿业经济等5条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档”“一全一策”“一事一议”,支持企业应对疫情防控和自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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